繼國泰航空及港鐵早前發出通知,要求員工必須在限期前打針,並拒絕接受以檢測證明作代替後,有消息指,政府亦將規定所有公務員要在2月16日前接種疫苗,否則不能上班。
網媒《香港01》今日(10日)報道,政府在去年12月21日已宣布,將會在2月中在政府大樓及辦公處所推行「疫苗氣泡」,屆時所有因工作相關目的進入上述處所的政府僱員,均需出示新冠疫苗接種證明,而持有有效醫生證明書的政府僱員則除外。報道又提到,政府大樓及辦公處實施「疫苗氣泡」的日期,據了解是2月16日。
國泰航空早前發出通告,從去年10月1日起,所有進入香港機場禁區範圍工作的國泰駐港員工及外判服務供應商,均須已接種疫苗,及後從去年12月1日起,於機場禁區以外國泰處所工作,及進出的所有國泰駐港員工及外判服務供應商,亦須已接種2月16日前打針,並由當日起不再接受以檢測證明替代。
另外,港鐵日前亦要求所有員工需於下月23日或之前接種首劑疫苗,才可進入公司範圍,並要在4月30日或之前完成接種第2劑。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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