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理反駁】記協質疑港台政策文件內容模糊 港台駁斥:不尊重基本法治原則
【據理反駁】記協質疑港台政策文件內容模糊 港台駁斥:不尊重基本法治原則

香港電台昨日向員工發出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列明必須尊重並維護憲制秩序和「一國兩制」等,並訂明涉及外交關係敏感事項、憲制秩序,國家安全和嚴重公共秩序事項,必須上報,所有港台員工都必須嚴格遵守。被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點名批評選擇性發聲的香港記者協會,昨日又跳出來回應相關文件,批評指引措辭內容含糊,又稱傳媒運作「在於上下級的真誠溝通,而非單向地尋求指示」。港台昨晚反駁記協不尊重基本法治原則,有違專業。


記協發聲明質疑文件有部分措辭內容含糊,舉例文件列明「犯罪絕非光彩之事,不可將它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蹟」,認為訪問犯罪者,或涉嫌犯罪者的心路歷程,透析犯案背後原因及動機,常見於紀實節目製作。聲明又指,製作人員若有疑問應向「上級」尋求指引,記協認為傳媒運作不應單向尋求指示,應更着重上下級的溝通。


港台昨晚發新聞稿回應稱,所有負責任的傳媒機構都對公共秩序或犯罪事件或恐怖活動的報道有嚴格規範。支持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負責任的傳媒絕對不應將罪犯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蹟,這不單有違傳媒專業操守,更有可能觸犯法律。港台對記協對此基本法治原則不尊重表示遺憾。港台重申,有關指引一直存在於《節目製作人員守則》,並非一項新指引。


港台又稱,對記協就員工溝通及編輯決定概念混淆視聽表示遺憾。只要稍為對海外公共廣播或傳媒有認識的人都知道,「上報」機制或就某些特定情況向上級編輯索取指示是負責任傳媒必有的機制。記協竟然將之與上下級員工溝通混為一談,簡直有違專業,港台對此表示失望。


記協深夜再發聲明澄清,聲稱從不認同把犯罪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蹟,又指在早前的聲明中所引例子,希望強調的是港台在「流程」中,並沒有清晰界定何謂「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蹟」。記協認為港台管方未真切理解記協早前聲明的內容,只選擇性回應部分內容。


圖片來源:RTHK、記協網頁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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