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絕暴力】律政司去年17次就反修例案件提刑期覆核 前副刑檢專員李定國:當局為確保法庭就涉暴力案判刑合適、覆核得直證法庭同意該觀點
【趕絕暴力】律政司去年17次就反修例案件提刑期覆核 前副刑檢專員李定國:當局為確保法庭就涉暴力案判刑合適、覆核得直證法庭同意該觀點

《明報》今日頭版報道,指律政司去年17次就反修例案件提刑期覆核,數字為近5年新高,當中近半被告未成年。該報專訪曾任副刑事檢控專員的資深大律師李定國(John Reading),他本人早前曾代表其中一名未成年被告,該被告改判入更生中心。李定國在專訪中表示,雖對少年因參與示威失去自由感惋惜,但直言2019年反修例示威者暴力程度前所未見,而在分析多宗覆核案件後,認為只要被告行為涉暴力,不管年輕與否,法庭都不會「從寬處理」,會判處監禁式刑罰。

 

李定國表示,律政司以往罕有提出刑期覆核,事前要經仔細討論和研究,決定絕非輕率或隨便。他雖然同意去年覆核數字很多,但認為當局目的是確保法庭就涉暴力案件判處合適刑罰,上訴庭裁定覆核全數得直亦反映法庭同意當局觀點。

 

他在訪問中又指出,上訴庭的判決,反映法庭不容忍暴力,直言由現在開始,不會再期望法庭處理涉暴力案件時會判處非監禁式刑罰,不論被告是年輕人,還是較年長的人。

 

李定國分析多宗成功覆核刑期的案件,認為大部分與暴力或潛在暴力風險有關,例如襲警、管有汽油彈或攻擊性武器等,上訴庭近期的判決明顯顯示,法庭認為阻嚇和懲罰更重要,「從寬處理明顯不適用於襲警、擲汽油彈,或在示威手持鐵通的情况,這些行為本身並不罕見,只是碰巧與公眾活動的案件有關」。

 

李定國本身有一子一女,他自言明白家長目睹子女被判囚心情,但同時指出2019年示威者暴力程度前所未見,希望家長需留意自己子女做了什麼:「家長有多大程度影響了子女呢?他們有否告訴子女不應向警察擲石?有否告訴子女不應參加示威、當中有很大風險?」

 

他在訪問中又透露,自己來港生活已經37年,一直認為香港比家鄉澳洲悉尼安全,但直至2019年,他曾因擔心示威持續而思考應否繼續留港:「我對和平示威沒意見,我只對暴力有意見,我不關心暴力來自示威者還是警察,暴力不應該發生,亦不應該被接受。我認為有很多沒有發聲的人,他們既不支持警方,亦不支持示威者,他們只是擔心香港的環境變得如何,擔心香港淪為暴力的地方」。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Pacific Cha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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