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還押】黎智英申保釋被拒、須還押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有棄保潛逃及重犯風險
【即時還押】黎智英申保釋被拒、須還押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有棄保潛逃及重犯風險

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及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欺詐罪,經通宵扣查後今早被押到西九龍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批准黎智英保釋申請,須即時還押,其餘兩人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蘇惠德表示,已考慮被告的擔保申請及辯方的求情陳詞,認為首被告黎智英有棄保潛逃及重犯風險,拒絕其保釋申請,須關押看管。次被告周達權准以20萬元現金擔保及20萬元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港,需在報稱住所中居住,並向警署報到。第三被告黃偉強則准以10萬元現金擔保,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所有證件即特區護照及英國護照,需在報稱住所中居住,並向警署報到。


控方在庭上反對3名被告保釋,指控罪嚴重及有潛逃風險,又稱根據紀錄3人過去經常在同一日離港,又在同一日返港,反映3人的聯繫緊密性。控方又讀出相關紀綠,指黎智英在2017年7月起約2年半間,曾外遊87次,只有共670日在港。


控方還稱,被告現時面對着4宗區院案件,又質疑被告缺乏本地聯繫,反而與其他國家有緊密聯繫,其中在台灣有着不少生意,聘請逾1000名員工,而台灣與香港不設司法互助。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司法機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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