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理大衝突13被告暴動罪成還押候判 嚴舜儀:各人衣著裝備預先謀劃

//理大暴動再有13被告罪成,不論以乜為藉口,都逃唔過法律制裁!//


2019年11月理工大學暴力示威事件,有213人被捕。其中一宗涉及18人的暴動案件,5人認罪,餘下13名被告經審訊後,案件日前由區域法院移師到西九龍裁法院大樓裁決,區院暫委法官嚴舜儀裁定13人罪成,分別還押至6月2日、5日及8日求情及判刑。
嚴官指,有被告組成傘陣,與警方對峙,亦有被告逗留暴動現場,以其衣著向其他暴動人士顯示自己是「同路人」,藉自己現身壯大聲勢。其中9名被告作供或傳召證人,以證明自己案發時僅工作、圍觀或被誤認為示威者,嚴官指供詞不可信,拒納眾人證供。
嚴官指,其中一名被告鄧妙小知道示威者普遍穿著黑色衣物,惟她仍穿黑衣、背黑色背囊及帶備口罩進入人群,顯示她有計劃及有準備地往暴動現場,親身參與、體驗過程,非單純圍觀。
至於另一名被告李永賢聲稱自己是攝影記者,案發當日到場拍攝。嚴官質疑,李永賢當時戴有頭盔和掛上記者證,唯獨沒有穿上識別記者身份的反光衣,並穿黑衣混入集結人群中間拍攝,其背囊內的反光衣、頭盔和記者證的作用,等同替換衣物,用作改變外觀、造型,唯一合理推論是李永賢加入了示威者前排防線,與警方對峙。 
而被告洪家穎自辯稱不知道發生暴動,只是因玩手機遊戲沉醉在遊戲世界。嚴官指洪的鋪墊均為了顯示他被誤認作示威者,亦不接納他管有口罩、防霧劑及護手等物品是工作之用。
嚴官認為, 13 名被告早在警方推進前,已身處暴動範圍,就部分人的裝備可見,如生理鹽水、圍巾等,他們是預先謀劃加入示威者的行動,裁定全部人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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