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覆核呢招都輸埋,黎智英仲有無戲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辯護國安案件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回國安委指聘用 Tim Owen 構成國安風險及有違國安利益,以及要求推翻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Tim Owen工作簽證的決定。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今日頒下裁決,駁回兩宗案件的司法覆核申請。
潘兆初在書面判決指,申請人依賴普通法下的越權原則是完全錯誤,在《國安法》下,起步點完全不同。國安委由中央政府直接監督,工作不受包括法院在內的任何機關干涉,條文訂明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立法原意十分清晰,又指法院沒有監管國安委的任何司法管轄權,特區法院在憲制上,明顯不具備處理的資格及能力。
潘官又指,無論如何,國安委的決定及入境處處長的決定,均沒有超越《國安法》第14條的權限,入境處處長必須嚴格準確地執行國安委的決定,並根據《國安法》合法行使權力,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並沒有超越權限。
因此裁定,針對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的決定而提出司法覆核申請,顯然完全無可爭辯之處,因此駁回許可申請。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Happy21
1年前Happy21
1年前Happy21
1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