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自稱義務急救員暴動罪囚42個月 陳廣池斥:以為救危扶傷,實際支援暴徒

//犯法就係犯法,唔會因為某啲身份而獲豁免!//


2019年11月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被警方包圍,有示威者企圖突圍,當中包括現年32歲自稱義務急救員的男學生鍾泯浚,當晚在科學館內被捕。鍾泯浚其後控以兩項暴動罪,指他分別在理大內外參與暴動,他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裁定罪成,於區域法院判處被告入獄42個月,而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則罰款2500元。


法官陳廣池在判刑時指,2019年有太多像被告般的年青人,抱有一腔熱情和衝動,沒有考慮風險和法律後果,自以為義務急救員的身份會得到認同、不須負上法律責任,並會得到執法人員放行,這種自欺欺人的想法,令他們一旦被捕,便後悔終身。被告並非首次當義務急救員,一直沒有被捕,亦令他加深誤解。


陳官續稱,被告並非理大學生或畢業生,身上帶備1公升生理鹽水、護目鏡、急救戰術背心等被告進入理大,並在翌日早上,跟隨一眾黑衣人離開理大,即使被告屢屢以義務急務員自居,稱不考慮政治立場,不會與黑衣人同流,進入理大「為履行護士精神」「救危扶傷」,陳官並不認同有關看法,指被告是支援暴徒,最後亦畏罪逃走。


陳官又指,被告對佔領人士提供急救,支援暴動參與者,增加他們的聲勢,即使被告是正式醫護或醫生,亦不能逃避刑責。法官指從被告的求情信可見,被告不知道政治現實和無情,他亦沒有想清後果,身邊亦無人著他理性思考,「一子錯,滿盤皆落索」,令被告自己受害,更痛在父母心。


法官又指被告有他的理想,但須面對其決定所帶來的後果,為自己所作所為負責,考慮到被告案中是參與者角色,沒有預謀、煽動或暴力行為,身上大部分為醫療物品,受社會大量吹噓影響,以是不受薪的急救員為「免責金牌」,但相信事件已令他認清事實。因此以48個月作量刑起點。法官指相信被告在家人、女友和師長的陪伴下,會痛定思痛,日後不再偏激行事,故酌情減刑,終判被告入獄4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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