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2019年理大衝突3人「突圍」逃走被捕、認暴動等罪分別判入教導所及囚15至18個月 陳廣池斥被告錯信幕後推手唆擺!

//陳官講得好啱!年輕人千祈唔好再被激進政治思維沖昏頭腦! //


2019年11月,理工大學被暴徒佔領,警方包圍校園,期間6男2女試圖「突圍」,但逃至科學館一帶被捕,其中3名男子本月初承認暴動等罪,案發時17歲的男被告日前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餘下兩人分別判囚15個月及18個月。

 

認罪的3名被告,分別是現年26歲的大學生梁子揚、22歲的大學生許寧軒,20歲的學生張達榮。3人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梁子揚另承認同日在科學館地下大堂管有一把士巴拿。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指出,肯定他們不是「空降」到科學館,而是在較早時間已身處在理大之中,所以判刑需要考慮先前發生的連串事件,陳官考慮到被告重犯機會低,因此以2年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18個月。就管有扳手的控罪,則以3個月為起點,認罪後減至2.25個月。


梁子揚親撰求情信,承認作出十分不智決定,若有多一次機會,會選擇截然不同的道路,陳官讚求情信令人動容,但欠缺對自己身陷囹圄的反省,反問「為何一個年輕人會錯信幕後推手?」,又指「叫口號容易,但了解政治的殘酷無情不容易」。許寧軒在求情信稱自己目光短淺、撕裂社會,向法庭表達悔意,陳官同樣認為信件令人動容,但指梁子揚和許寧軒拒絕向警方提供資料寫認證經歷口供,質疑他們是否遭人「教路」還是自發不合作。另觀乎許寧軒的裝備和衣著,被捕時衣服染有血漬,裁定他肯定是參與者。

 

餘下被告張達榮希望在航運業發展,他2020年8月曾到台灣修讀相關課程,2021年2月決定回港面對法律程序。陳官指,被告回港認罪是正確決定,否則等同「終生自我放逐」,也要在外地做「二等公民」、「家不成家」,歸案後面對的刑期更長,鑑於其年輕尚輕,判其入教導所。


陳官又指出,3名被告不知就裡受人唆擺,成為了一場風暴的受害者,最終要付上沉重代價,控方接受認罪協商可說是他們的「幸運」。3人面對的是「一輩子的痛」,但不應是「一輩子的遺憾」,寄語他們「痛定思痛,不要被激進政治思維沖昏腦子」,不要天真地以為「在大時代中受歷史呼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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