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言】涉2019年金鐘政總外衝突 5人判囚40至55個月另兩人入教導所 鄭念慈為何指加刑有原因?

//暴力就係暴力,並無開脫嘅藉口,更加係加刑因素,絕對唔係講笑! //

 

2019年9月29日,大批示威者在金鐘一帶參與所謂「全球反極權遊行」,關於政府總部近夏愨道暴動一案,控方早前起訴8人,6人認罪,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當中5人昨日(21日)在區域法院判監40個月至55個月,兩名案發時未成年被告則被判教導所令;餘下一名被告,因新冠疫情須隔離,押後至11月25日判刑。

 

8名被告依次為23歲軟件開發工程師謝曉峰、案發時15歲的馮姓男生、案發時14歲的男生、27歲從事資訊科技業的曾憲嘉、23歲碩士生黃昱翔、22歲劉燕嫦、25歲從事測量的游茜茹及33歲髮型師范瑜。當中,謝曉峰及14歲男生受審後罪成,其餘認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時指出,本案暴動規模不小,且發生在金鐘,參與人數眾多,並針對代表政府的政府總部投擲物品包括汽油彈,歷時約半小時。

 

鄭官又指,根據呈堂片段,不同階段皆有逾百名暴徒佔據夏慤道,有人又以欄杆及傘陣築起路障,令交通幾近癱瘓,大部分人蒙臉及穿上黑色衣物,顯示他們明知行為違法而要掩飾身份。

 

鄭官表示,雖然無證據顯示各被告在案中是帶領者的角色或曾投擲汽油彈,但根據案例,仍要將本案量刑起點定於監禁54個月。由於案件性質嚴重,個人情況不能作減刑理由,除被告游茜茹外,其他成年被告均有實質使用暴力,即向政總投擲物品,屬加刑因素,遂把他們加刑3個月,刑期達至57個月。不過,考慮所有被告沒有案底,相信因一念之差鑄成大錯,全部成年被告可獲酌情減刑兩個月。


根據資料,46人當日被控於政府總部近夏愨道一帶參與暴動,分拆5案,本案為最後審結的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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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龙一吟
    龙一吟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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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的應感化到成年時便送去獄牢+打籐。
    • Happy21
      Happy21
      1年前
      0 回應 檢舉
      :blush:
      • Happy21
        Happy21
        1年前
        0 回應 檢舉
        :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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