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賢學思政」4成員認違國安法、3人判囚1人判入教導所 郭偉健斥:辦拳擊班鼓吹革命與戰爭

//佢哋雖然年輕,但鼓吹以暴力顛覆國家政權,絶對不能輕饒!//


已解散的「賢學思政」4成員,包括召集人王逸戰、秘書長陳枳森、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被控前年至去年至少7次擺街站,帶領群眾叫喊「港獨」口號,及曾於網上發放危害國家安全言論等。4人早前承認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22日)判刑。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判刑時指,本案案情較「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案輕微,但又屬「情節輕微」類別中「偏近較嚴重」,而「情節輕微」案件可處5年以下監禁或判入教導所。


郭官強調,自古以來,香港人是中國人,也屬於中華民族,4名被告在街站的說法沒有法理基礎,但兒童、年青人及心智不成熟的人,可能會相信4名被告所言,誤以為香港不屬於中國。 


郭官又認為,案發時有一名區議員曾到「賢學思政」街站發言,可見涉案街站對公眾人物有一定吸引力,而社會當時只是表面平和,仍有人叫喊「光時」等口號,4名被告必定知道口號有「港獨」及分裂國家的意思,擺設街站的心態是要慫恿市民再次站出來抗爭。


郭官又引述被告王逸戰在街站曾稱,只要他們一息尚存,仍會抗爭,街站的內容亦逐漸鼓吹使用暴力,提到下一次社會運動可能是革命或戰爭,鼓勵市民在思想、精神、身體上裝備自己,而「賢學思政」當時亦舉辦讀書會及拳擊班,不可抹煞無底線暴力的可能性。


最終,法官考慮到各被告的角色及參與程度後,最終判處王逸戰監禁36個月、陳枳森監禁34個月、黃沅琳監禁30個月、朱慧盈入教導所。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9
好正
4
心心眼
3
好好笑
2
令人傷心
2
嬲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