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無業漢刀刺何君堯囚9年上訴被駁回 潘敏琦斥以刀刺胸足以致命!

//喺大庭廣眾街站活動公然做出咁極端暴力嘅事情,絕對唔可以輕輕放過!支持法官有理有據駁回上訴!//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於2019年11月在元朗擺街站時,被31歲無業男子董栢輝扮獻花時用33厘米長利刀刺傷胸口,何的保鏢亦被刺傷。該男子去年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及一項傷人罪,被判監禁9年。被告認為刑罰過重,早前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於上月開庭後,法官潘敏琦駁回董的上訴許可申請,並於10月6日頒下判詞解釋裁決理由。


大律師馬維騉早前代表被告董栢輝上訴,認為蓄意傷人罪以同類案件刑期上限12年為量刑起點明顯過重,認罪後才扣減至9年,指出罪責應考慮事主實際傷勢。而原審法官杜麗冰忽略了事主輕傷,心理創傷極小,故不應採納刑期上限。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潘敏琦指出,蓄意傷人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案中被告行為足以致命,何君堯及時閃避才未受重創,實屬僥倖。而其心理創傷甚微皆因其樂觀堅忍,實際傷勢並非唯一指標。


潘官重申,原審法官杜麗冰正確地指出被告施襲前早有預謀且細心策劃犯案,布局設計攻其不備,以刀刺胸足以致命,更備有另一把刀。即使被制服亦鍥而不捨,傷及另一事主。潘官補充,案情應個別而論,如極度嚴重當可以12年以上量刑,並認為上訴人的刑期上訴並無可爭辯的地方,故此駁回上訴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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