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平安夜,有人發起於元朗商場「和你sing 」抗議活動,案發時19歲的周俊榮以身軀撞飛一名防暴警員,經審訊後早前已裁定襲警罪罪成,粉嶺裁判法院裁判官陳炳宙在本月5日判刑時指,被告出盡全力如「 巨大鉛球」般撞向警員,不值得輕判了事。
陳官判刑時,雖然接納被告曾患上中度抑鬱和焦慮症,但相信案發時已康復。而被告作為參與動亂事件的滋事分子,有機會煽動其他人,促使他人效法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而當時亦已引發兩名市民以粗言穢語辱罵警員。
陳官又指,被告案發時出盡全力,毫無保留地衝撞防暴警員,有如「巨大鉛球」一般,導致警員凌空飛跌到兩米後的地上,及滑行到一米後的位置,沒有造成嚴重傷害實屬僥倖,因此不值得輕判了事。陳官又指,被告否認控罪,明顯沒有真誠悔意。
至於辯方引用4宗案例作判刑參考,陳官指,案例中的事件與本案背景不同,失去參考價值,且被告不知道受到甚麼程度上的荼毒,法庭須使出一切方法令被告明辯是非,學習尊重執法人員,但考慮到被告現年只得21歲,判監是最後選擇,加上懲教主任報告顯示被告適合羈押在勞教中心,故判被告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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