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家先識後悔,太遲啦!//
30歲電腦技術員陳偉倫,被控於2021年12月24日至今年6月23日期間,38次在連登討論區留言鼓吹「港獨」,遭警方國安處控告「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判囚16周。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被告重複發文,會令使用暴力的心態死灰復燃。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因本案失去原有供養父母和3歲兒子的穩定收入,現時十分後悔,冀法庭考慮涉案留言一式一樣,流於口號化,只為情緒宣洩,無人實際受鼓吹而使用暴力,兼且留言的流傳時間較同類案件短。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煽動為具挑釁性的行為,能夠引起不同程度的危機,不是有人公開表態支持才界定為煽惑,因有人可能默默行事。被告重複留言38次,可見被告希望內容不被人淡忘,有機會重新激起他人對社會的不滿,對於原本情緒高漲的人則會有火上加油的效果,令使用暴力的心態死灰復燃。
不過,裁判官也留意到該等留言內容大多重複,在缺乏新鮮感下,對他人的感染性較低。裁判官指,本案量刑以判監25周半為起點,被告認罪獲3分之1減刑,且因還押多時對減刑折扣有影響,終判被告囚1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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