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法庭判決,要好好阻嚇呢啲破壞抗疫工作嘅人!//
一個28歲男影印機技術員,在今年2月23日快速測試結果呈陽性,27日再收到衞生防護中心短訊通知核酸檢測陽性。本應自行在家中隔離,但被告卻連環到訪多間藍店食肆「播毒」,更上載帖文到社交網站指:「逐隻碟瀨到乾乾淨淨先夠衞生」等言論。他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11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裁判官梁雅忻判被告入獄一年。
被告林顯揚早前已承認,於2022年2月25日至3月1日期間,分別乘坐港鐵及巴士,到訪新蒲崗、黃大仙、黃大仙中心北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及新蒲崗的食肆。
裁判官梁雅忻指,雖然辯方求情稱被告幼稚,沒顧及後果,但梁官認為當時整個社會都在抗疫,被告行為卑劣,更特意到餐廳用膳,令身邊人擔心。梁官又指,被告在Facebook發布的評論對事情毫無幫助,令閱帖者擔心會否剛好與被告乘同一班車或光顧同一餐廳而感到恐慌,形容案情「非常非常嚴重」,梁官不認為被告是宣洩擔心,亦不接納被告因為等候核酸驗測結果不安而犯案。
梁官指,發生疫症大家都很艱難,斥被告不但沒有盡公民責任,更火上加油,形容被告接連犯案「唔係肚餓落街食飯」,而是針對性地乘車和去某些餐廳,情節嚴重。梁官同意11項控罪涉及5項事件,就各事件判囚3個月,合共15個月。考慮到被告調查時表現合作、背景良好及刑期整體性再扣減至監禁12個月。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85298****49
2年前+85298****49
2年前一個人
2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