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吸金」嘅方法層出不窮,大家必須慎防!//
律師陳子遷說:「當你捐錢時你以為沒事,(因為)喜歡收聽他的節目,內容好像講得不錯,但其實你已經可能誤墮法網了。你已經不知道那個人可能這篇說的話無違反《國安法》,但他之後講的話呢?因為Patreon是一個會員制,所以『一次都嫌多』」。
《港區國安法》通緝犯羅冠聰、張崑陽及梁頌恆等亂港分子,潛逃海外後相繼在美國的募資平台Patreon開設個人專頁,向訂閱者提供涉「播獨」文章換取資助。市民訂閱會否違法?
律師陳子遷這樣說:「會有機會(違法)的,因為始終那位(捐錢的)香港市民身在香港,屆時若發現(違法情況),國安處和警方有機會指控他們資助妨礙(危害)國家安全的運動,或者宣傳反中亂港的運動。如果那個人在香港捐錢去美國Patreon,我們找到證據,譬如IP address等,都可以將其繩之於法。」
雖然香港難以管制外國眾籌平台,但陳子遷認為香港可以嚴格監管外地輸入香港的眾籌資金,確保這些資金不會用於助長本地「港獨」活動。
陳子遷說:「將(眾籌)收到的錢,用來資助他們宣傳「港獨」或者反中亂港的訊息,將資訊拿(傳)回香港,眾籌的錢可能會流往香港,若有懷疑可以凍結涉事戶口。資金那方面要嚴格規管,因為我們看到很多例子,當資金鏈斷裂時,他們(亂港組織)就無法運作。」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警方凍結約6,100萬元資產,事實上近年多間媒體都像《立場》般在網上呼籲市民捐錢支持運作,這些行為應否規管?應否「公開盤數」?
陳子遷說:「一個媒體或一個機構就絕對要披露所籌款項的用途,款項用來做了甚麼活動,在一個甚麼平台,譬如YouTube、Patreon也好,要看看是甚麼情況,提升透明度,讓公眾知道當中會否涉及違規。還有那些是公眾的錢,你當然要告訴給大家知用了在哪裡,這些錢是別人用來支持你,透明度很重要,必須要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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