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評則鳴】港澳辦聽取特區政府匯報工作 強化問責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
【筆評則鳴】港澳辦聽取特區政府匯報工作 強化問責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

國務院港澳辦昨公布,主任夏寶龍日前在深圳聽取特區政府匯報近期施政及區議會等地方行政檢討情况,並會見香港社會有關人士了解本港最新發展形勢。上述事件,表面看來平平無奇,沒有什麼值得關注之處,然而當中蘊藏的信息量其實非常之大,可供討論之處不少,今日就趁此機會,跟大家探討一下。


強化港澳辦對港問責和指導關係


今日有報章報道稱,港澳辦過去較少發稿稱就政策工作聽取特區政府的匯報,並引述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分析,此舉是旨在強化港澳辦對港的問責和指導關係,使之明確化。對於港澳辦特別點出就地方行政檢討匯報,劉兆佳相信這反映中央密切關注情况,督促政府加大力度處理有關工作。


劉兆佳的說法,非常有道理,港澳辦以往低調,但不代表其沒有問責和指導特區政府的權力。一直以來,港澳辦都是國務院轄下的辦事機構,根據《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國務院辦事機構協助國務院總理辦理專門事項,不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


港澳辦代表總理辦理港澳事務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三條,行政長官是需要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負責」的形式有很多,行政長官每年都要到北京向國家領導人述職就是其中一種「負責」的方式;那麼既然港澳辦開宗名義,是協助國務院總理辦理香港及澳門相關事項的辦事機構,那麼特區政府日常的負責對象,自然就是港澳辦。


我認同劉兆佳的說法,港澳辦今次發稿公布聽取特區政府匯報一事,就是要清晰告訴全世界上述這一重「負責」的關係,以往有太多太多的人,刻意曲解「一國兩制」的概念和運作,將「高度自治」演繹為「完全自治」,甚至是「獨立」,更有人說出,除了國防和外交等中央事權之外,中央政府無權過問特區政府運作等等,此等歪理,相信至今仍然存在於部分香港市民的腦海。今次港澳辦發稿,就是要告訴大家,中央政府對香港一向都擁有全面管治權,在涉港涉澳事務上,港澳辦就代表中央政府,亦是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的負責對象之一。


釐清關係 澄清誤解


這一重關係,確有說清楚的必要。以往正正是有太多的忌諱,以致很多涉及「一國兩制」真象的事情,一直都說不清、講不明,結果是衍生大量的「不知道」。這些「不知道」,在別有用心人士的推波助瀾和煽動下,又逐漸變成對中央政府的誤解和不滿,問題日積月累,結果就衍生更多的誤解和不滿,最終就發生如2019年反修例暴動一般一發不可收拾的情況。


至於今次特區政府匯報事項中,有關「區議會等地方行政檢討情况」這一項,我認為同樣值得探討。有報章引述消息指,特區政府初步建議包括保留部分區議會的直選議席,最快下季公布具體細節;現時看來,政府還是傾向保留區議會,只是要思考如何改變其組織方式,好讓其可以履行《基本法》第九十七條「區域組織」中的規定,即「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


盡快修法解決區議會問題


2019年區議會選舉選出的區議員,有多麼的不務正業和政治化,相信不用我多言,大家一定記憶猶新。如何可以改變這局面,確保選出來的區議員可以聚焦地區建設和民生事務,無疑是當中的關鍵,然而算起上來,時間已經相當緊迫;因為根據《區議會條例》,區議會議席的懸空,選舉管理委員會基本上是必須舉行補選。然而相關法例又規定,填補區議會議席空缺的補選,不得在民選議員的現屆任期結束前的4個月內舉行。


今屆區議會任期,去到今年12月31日就結束,現時懸空的區議會議席,據報已經超過300個,老實說,要舉行補選根本就不可能。那麼,特區政府要如何處理上述的法律問題呢?是修改《區議會條例》嗎?若真要修訂相關法例,又會有何時進行呢?特區政府真的要非常注意有關情況,捉緊時間處理上述問題,絕對不可以讓那些別有用心的人有口實,說特區政府有法不依、拒絕補選等等。改革區議會,讓其回歸民生和建設社區等老本行,絕對是一件大好事,只有做到「社區問題、社區解決」,香港市民才可以過得更有幸福感。


原圖:星島日報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3
好正
0
心心眼
0
好好笑
0
令人傷心
0
嬲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