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又一個悔不當初的故事
【秉文觀新】又一個悔不當初的故事

反修例風波以來,社會各界極力勸諫年輕人要守法,與違法示威者割席,皆因深知犯法後果嚴重,除了斷送自己一生前程,還會令身邊的家人擔憂。近日有傳媒訪問一個「協助」反修例被捕青年組織,講述了一名罪成判囚的青年,由被捕到出獄歷時逾年,期間所面對的困境,以及由當日參與「大三罷」,到今日後悔曾上街抗爭的心路歷程。時值反修例運動兩年之際,有些前車之鑒,值得大家認真反思、汲取教訓。


打亂學業 影響前途


故事主角化名為「P」,前年示威浪潮如火如荼之際,他還未滿18歲,因周梓樂離世事件而驅使他參與違法抗爭,最終他「失手」被捕。「P」被拘捕當日,原本要出席演奏級鋼琴考試,卻因被捕而泡湯;其後「P」因被捕影響心情致文憑試成績不佳,想轉為報讀台灣的大學,卻又因保釋條件不能入學,對將來感到迷茫。後來,「P」罪成判監數個月,他在獄中思前想後,盼可到外國升學並移民。「P」在獄中不斷數算還有多久才能獲釋,每次女友到監獄探望,他總是在哭訴,讓女友十分擔心,甚至令其情緒問題加劇。回望事件,「P」最後悔的,就是令家人及女友擔心,據說他現時已獲外國大學取錄修讀基礎課程。


「P」的經歷無疑是令人惋惜,一時衝動的結果,就是斷送了自己的學業和前程。但協助他的組織質疑,審訊程序太長,或影響被告的學業,又說反修例案件要爭取以守行為結案愈來愈難,又舉例指「P」曾申請兩次不成功云云。筆者想說,整件事的重點是有人違法,犯法者必須承擔相應罪責,若寄望能不起訴或法庭會輕判,明顯是不切實際。法庭判刑時,必須考慮案情的嚴重性,被告的參與程度等因素,不能因被告年紀小就輕判。否則,試問如何彰顯公義?如何對社會大眾起警惕及阻嚇作用?


有些「紀錄」 會伴隨一輩子


犯法就要為其行為付出代價,若罪成被判入獄將失去自由,而留下案底亦會影響未來的前途及工作,這是基本常識亦是不能避免的事。與其事後才後悔,當初就應該守法守規,遠離違法行為。更重要的是,當有人埋怨審訊程序漫長的同時,何不批評煽動抗爭的政客?政客們是整場反修例風波的始作俑者,推青年走上違法歪路的罪魁禍首,若不是他們,青年何須經歷司法程序,甚至受囚獄之災?


筆者想勸青年一句,行事前請三思,違法後果遠比想像中嚴重。就如今次故事主角「P」,他想移民外國,但在海外就能展開新生活嗎?很可惜,有些紀綠,是伴隨一輩子的,而且不少國家亦要求移民申請者,申報過去的刑事定罪紀錄。有案底者想移民外國,恐怕未必如想像中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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