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反中亂港區議員應被DQ
【秉文觀新】反中亂港區議員應被DQ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上月出席發表重要講話,重申「愛國者治港」的重要原則。近日《紫荊》雜誌刊出夏主任的講話全文,當中有一點值得大家留意。夏主任談到區議會的情況,批評有人利用區議會平台散播「港獨」主張、阻撓港府施政、損害港人福祉;並且提出具體事例,指有區議員在辦事處張貼「藍絲與狗不得入內」標語、甚至涉嫌協助反中亂港分子偷渡逃避罪責。筆者想說,過去一年多區議會亂象叢生,相信大家都有目共睹,那些宣揚「港獨」、反對中央及港府、只顧搞政治而不務正業的區議員,是否都應該將其DQ?


套用愛國者標準 應將三人踢出局


夏主任所提出的兩個例子,其中提到議辦外張貼侮辱性標語,筆者相信應是指深水埗區議員李文浩及劉家衡。去年有關事件發生後,民政署已要求移除有關物品,並警告兩人的行為涉嫌違反區議員操守指引;至於協助偷渡而被捕的,筆者估計應該是指本身是律師的九龍城區議員黃國桐,他於1月初被警隊國安處人員以涉嫌「協助罪犯」被捕,據報案件與涉協助「12港人」潛逃有關。李文浩及劉家衡被「斷正」,自不必多說;至於黃國桐所涉及的案件,一旦證明屬實,即是有份協助被指涉槍械、爆炸等嚴重罪行的疑犯潛逃;無疑三名區議員都不屬愛國者,無資格擔任區議員。


應取消選委會中區議員的席位


中央多次重申「愛國者治港」原則,區議員作為掌握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當然不能例外。那些違反參選聲明,不願意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以及拒服務市民者,不符合愛國者標準,自然不能再做區議員。要確保區議員為愛國者,除了要求必須宣誓效忠外,亦要從完善選舉制度入手。保證反中亂港不能「入閘」參選的同時,也應該設立監察制度,檢視區議員當選後的言行,是否仍能符合愛國者的要求,有否作出超越紅線、損害國家及香港利益的事


過去一年多,反對派區議員給予香港太大傷害,議會日漸失效,來一場徹底改革已迫在眉睫。本屆區議會在反對派把持下,變成政治鬥爭的場地,其區域及諮詢組織的本質早已變異;如今亦看不到反對派有收歛、「改邪歸正」的意圖,筆者就有疑問,到底負責選出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當中區議員於選委會有117席位,佔了相當大比例,這樣的安排還合適嗎?選委席位會否成為反對派脅逼政府回應訴求的工具?區議會本身的選舉制度要完善,選委會的組成亦應調整。


本屆區議會在反對派把持下,荒謬事層出不窮,反對派區議員的所作所為,市民都看在眼裏,他們將原本商議社區民生大小事務的平台,當成發表政見甚至玩耍政治手段的舞台,甚至有人借機宣揚「港獨」主張。反對派不斷挑戰底線,中央盡快出手撥亂反正亦順理成章。


圖片來源:政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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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一吟
    龙一吟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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