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網圖】罪責難逃
【今日網圖】罪責難逃

//裁判官表明,干犯了控罪要負上責任!//


2019年8月31日晚上,有示威者在港鐵太子站及油麻地站內聚集。其中一名27歲男運動教練當場被捕,之後執法人員在現場檢取了一個背包,內藏及雷射筆、摺刀、彈射器等物品。他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今日(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5個月兩星期。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時指,被告無案底,原本性格和背景良好,身邊的人對他有正面評價,犯案與其性格不一致,接納被告出於社會風氣、影響判斷而犯案,現明顯有悔意。案件令被告家庭頓失經濟支柱,「很可惜是無辦法可以改變的結果,因為干犯了控罪要負上責任」,冀被告服刑後盡快重投社會、繼續養家。


考慮到案中牽涉的物品數量不少,但無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或帶來財物損傷,林官採納6個半月為量刑起點,因應案件檢控延誤近4年,減刑1個月,但強調看不到是控方出錯,可能因案件數量多所致,終判被告囚5個半月。


27歲被告馬俊仁,報稱現職售貨員。他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港鐵油麻地站月台,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一個錘子連一把摺刀、一把彈射器、64粒鋼珠、53粒塑膠珠及21粒波子。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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