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網圖】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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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妻子鄧燕娥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李卓人姨仔、曾任「職工盟」培訓中心行政總監的鄧燕梨,涉嫌在執法部門持法庭手令到場搜屋前,兩度前往鄧燕娥家中取走手機和手提電腦,早前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今日(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6個月。


報稱無業的63歲被告鄧燕梨,被控於2023年3月9日,在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在執法部門向鄧燕娥位於荔枝角美孚新邨一單位住所搜屋之前,於上述日期兩度進入該單位,以從該單位移除關乎受調查人該鄧燕娥的案件證物,從而阻止該等案件證物被檢取及/或干擾該等案件證物。


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指本案案情非輕,監禁無可避免,又指案中鄧燕梨坦白認罪,承認責任,其姊鄧燕娥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罪行非輕,但亦非最嚴重,案中沒有證據顯示鄧燕梨取走手機電腦後曾開啟干擾或破壞證據,而警方調查亦發現當中沒有任何犯罪資料,故行為對其姊鄧燕娥罪行調查沒有產生任何影響。曾官最終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因鄧燕梨認罪,終扣減至6個月。


案情指,今年3月9日,警方以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在赤柱監獄外拘捕鄧燕娥。執法人員之後發現,被告得知執法人員將前往鄧燕娥位於美孚新邨的寓所搜屋後,曾兩度進入該單位,在屋內逗留分別69分鐘及41分鐘。同月11日,執法人員拘捕被告,檢取了屬於鄧燕娥的手提電腦及手機。被告在警誡下稱:「我前日知道我家姐被人拉,我就下晝返咗去美孚個單位拎番。」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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