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考究】前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最大特點是行政主導
【新聞考究】前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最大特點是行政主導

到底香港的政治體制是否「三權分立」呢?答案顯然「不是」。其實多位國家領導人已經先後多次談及香港的政治體制問題,攬炒派中人沒可能不知,今日又再爆發的所謂「爭議」,其實只是「詐唔知」。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於2007年6月6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上就已經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最大特點是行政主導。


吳邦國當時提到,在《基本法》起草過程中,的確曾有人提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要搞「三權分立」。然而,早於1987年4月,鄧小平會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已經明確指出:「香港的制度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這樣也過了一個半世紀了。現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


吳邦國表示,根據鄧小平這一重要思想,《基本法》從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和實際情況出發,確立了以行政為主導的政治體制,其中最重要就是行政長官在特別行政區政權機構的設置和運作中處於主導地位:「《基本法》明確規定,行政長官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也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不僅要對特別行政區負責,還要對中央政府負責。」


吳邦國指出,對香港實行以行政為主導的政治體制,《基本法》作了一系列規定,這套政治體制既保留了香港原有政治體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也適應了香港回歸祖國後的現實需要,是實現「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最好的政權組織形式:「全面準確地把握這一點,對於保證『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貫徹實施,正確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和司法三者的關係,也是至關重要的。」


圖片來源:新華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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