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判刑】陳淑莊判囚八個月緩刑兩年 或喪失議員資格
【佔中判刑】陳淑莊判囚八個月緩刑兩年 或喪失議員資格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因為涉及佔中案,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以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她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八個月,緩刑兩年。


辯方律師今早求情指,陳淑莊腦部仍然有部分腫瘤,因太接近腦幹無切除,目前尚未康復,要接受放射性治療,又指如果她在三個月內不按醫生指示,一星期做五次放射治療,腦部腫瘤或將會繼續留在腦內,或會重新變大,因此希望法官判處緩刑。


根據《基本法》,立法會議員若被判入獄一個月或以上,便可經過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投票,並以當中的三分二人數通過解除職務,就有機會被立法會宣告喪失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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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港人講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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