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視線】私隱專員批許智峯「不能以私隱作擋箭牌」
【轉移視線】私隱專員批許智峯「不能以私隱作擋箭牌」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強搶女EO手機,遭到社會各界猛烈抨擊。許智峯涉侵犯私隱之嫌,更涉嫌觸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許智峯繼續死撐,就政府「通傳及應變職務」一事去信質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黃繼兒昨晚書面回應相關疑問,直指私隱不能用作「擋箭牌」。


黃繼兒一開始便指:「任何人在當事人不同意,或沒有合理懷疑情況下,以不公平或不合法的途徑取得個人資料 ,都不能以私隱作『擋箭牌』,合法化該等資料的使用和披露,除非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獲得豁免,例如防止或偵測罪案。」


黃繼兒表示,根據私隱署向政府了解,公職人員於立法會大樓內執行通傳及應變職務,只記錄議員在立法會大樓內公眾地方的行蹤,重申有關資料不屬敏感資料,並與政府執行職能有必須及直接相關。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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