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以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三人因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上訴庭判處三人即時入獄六至八個月。今日《星島日報》發表社評指出,「法庭並沒有收緊本港的示威表達自由,只是把示威表達的方式,重新拉回社會一向奉行的底線,就是要合法。」社評還指出,若行駛自由權利為藉口,破壞公共秩序,導致社會陷入混亂狀態,自由、法治便會成為空談。
原圖:takungpao、星島日報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以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三人因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上訴庭判處三人即時入獄六至八個月。今日《星島日報》發表社評指出,「法庭並沒有收緊本港的示威表達自由,只是把示威表達的方式,重新拉回社會一向奉行的底線,就是要合法。」社評還指出,若行駛自由權利為藉口,破壞公共秩序,導致社會陷入混亂狀態,自由、法治便會成為空談。
原圖:takungpao、星島日報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