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高院關門後交入稟狀 律政司:下午4時30分前已辦理手續 司法機構:高院無在辦公時間外收任何申請
反駁高院關門後交入稟狀 律政司:下午4時30分前已辦理手續 司法機構:高院無在辦公時間外收任何申請

針對有媒體日前報道稱,律政司周五就劉小麗等四名立法會議員資格入稟高等法院時,已過了法院辦公時間。司法機構回應香港電台時稱,高等法院登記處沒有在辦公時間以外,收到任何處理個案的申請。律政司也回應港台稱,數名律政司職員當日是在辦公時間內,即下午4時30分前已在高等法院登記處辦理入稟手續,由於文件頗多,辦理需時,整個手續大約於下午5時10分完成。

律政司發言人說,情況並不特殊,律政司按既定程序向法院提交文件,法院亦已受理。

另外,律政司還表示,就有關司法覆核決定,包括對哪位議員展開法律程序,是律政司經內部研究相關法律,以及徵詢外間獨立資深大律師和大律師的意見後作出,並沒有與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或其他問責官員商討。

原圖:部分圖片取自律政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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