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今次所犯罪行屬最嚴重!//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日(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三項控罪罪名成立。
事實上,黎智英惡貫滿盈,身繫多宗案件。2019年8月18日,他參與維園「流水式集會」,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監9個月。
2019年10月1日,黎智英參與銅鑼灣遊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成,判監14個月。2020年6月4日,他又參與維園非法集會,被裁定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成,判監13個月。
另外,2020年4月起《港人講地》連環踢爆《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總部,經營「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等多間公司,未有向業主科技園申報,涉違反將軍澳工業邨地契條款。2022年,黎智英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判監5年9個月。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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