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文章】500年一遇的時機
【獨家文章】500年一遇的時機

500年一遇的暴雨,翻出豈只500宗豪宅僭建問題,大家都說,這次要看李家超是否有管治意志?特區政府是否有作為了?


特首或官員都斬釘截鐵說:我們一定會執法!


問題是,全城焦點紅山半島僭建了三層地庫的74號當然走不掉,但其他呢?我想,政府如何對待各區的豪宅僭建,才是大家金睛火眼盯著的重點。


香港僭建問題有多嚴重?或者,我用一個5年前的數字來讓大家保守估算一下現況。


2018年立法會一次質詢,議員謝偉俊曾說過:「屋宇署據報需時100年才能完成處理已累積逾80萬宗僭建個案……」原來,5年前累積個案已逾80萬,今天超過100萬之數也不足為奇,難怪屋宇署要用100年才能解決。


但注意,當年這80萬只是已知及等待處理的數字,未知的、隱藏的僭建,還有多少?大家各自估量了。


如此導彈式社會問題,如何處理?我覺得大家不應袖手旁觀等睇戲,而是集思廣益為政府思良方。


首先,從根本研究,《建築物條例》定義下的僭建,是否需要與時並進地檢討修訂?


舉個例,屋宇署評為常見僭建物包括冷氣機支架、簷篷、平台構築物、天台搭建物、分間單位(劏房)、招牌、建築物結構的改動工程、錯接排水渠等等,試想想,一個家家戶戶都有冷氣機的社會,空調支架竟然是違法僭建物,那麼,多多人手都解決不了這城市的僭建問題。


又譬如,許多新界村屋居民都會在天台搭個不密封的簷篷用來隔熱,但這種既沒影響樓宇結構,又有環保效果的工程,卻屬於「天台有構建物」的僭建行為,實在莫名其妙。


要處理已存在的過百萬僭建,單憑一個屋宇署絕對解決不了,因為這部門的處理僭建機制實在有問題。


申訴專員公署今年年初曾主動調查屋宇署對僭建的跟進情況,發現署方的處理手法完全是龜速,他們發現僭建物後,會視察後9至18個月才發出清拆令,發出清拆令後,卻數以年計都未採取跟進行動,甚至有宗個案是向一個已離世的業主發出清拆令,結果僭建物在清拆令8年後才找到遺產承繼人並處理清拆事宜。


申訴專員亦提到,屋宇署對不遵從清拆令的業主提出檢控的處罰,過去十年平均罰款只是9500元,被判監的個案更寥寥可數,只得9宗。


如此處事方式,難怪幾十年來積壓出百萬個案,今天,即使有官員想力挽狂瀾,幾十年沒做好的功課要一次過解決,已超乎部門的承載能力。


所以,一次大規模的全港調查及自首行動是必須的。500年一遇的豪雨,往好處看,是給政府一個500年一遇的撥亂反正機會。


政府不妨定個死線,一方面讓僭建者自首,再由專業人士檢視,如不影響結構、不造成危險,就得以豁免,或罰款了事。危及安全的,就限時拆卸。另一方面,成立專責小組,查訪所有懷疑僭建而不自首的個案,違者嚴懲。


幾點意見,只是拋磚引玉,希望更多賢能為政府建議良方,大前提是盡快動手解決問題,別讓市民覺得政府正在選擇性執法。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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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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