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眼欲穿是甚麼意思?你懂的。政府房委會日前公布,截至6月底,平均輪候為6年,微跌了0.1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輪候維持4.1年。同時房委會宣佈,向公屋租戶提供特別紓困措施。其中,公屋租金將由10月1日起上調1.17%,戶均每月上調約26元,租金上調金額介乎5至66元,但寬免調整後首12個月期間額外租金。筆者的第一反應就是,這樣的紓困措施太離地了。機制嚴重滯後,根本說不上治本。推遲一年調整不就行了嗎?也省得激發草根不滿。
當香港經濟仍出現逆轉的情況下,房委會作出加租的決定,既未符合公眾的期望,也與政府推出紓解民困的措施並不相稱;今年初爆發第五波疫情,影響各行各業,惟機制未能對此作出兼顧考慮。有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亦指,作出調整後決定要加租,加了之後又用機制或法例去寬免,反映機制未能貼近到要加租或調整租金時的社會狀況。經濟狀況可以急速轉壞,希望可以如公務員加薪也會先聽取不同人的意見。
加的錢不算多,但市民義憤填膺,群情洶湧。公屋聯會成員日前到房委會總部請願,要求房委會檢視由2008年實施至今的租金調整機制。聯會表示,疫情爆發以來,房委會先後進行兩次的租金檢討,於2020年時按機制須加租9.66%,縱然房委會當時提供兩個月免租的安排,以抵銷加租所帶來的經濟壓力,但機制滯後的問題尤為突出,租金寬免只屬權宜的辦法。
縱然今次房委會擬加租的同時,提出寬免措施,但實際上公屋居民租金水平的基數是持續上升的。在租金調整機制本身,期望能作出檢視,當整體經濟環境出現短期波動或逆轉時,房委會或行政機關能有權力就租金檢討的幅度,作出適當的討論及判斷,而非機械性地根據方程式,作出加與減租的決定,期望房委會予以審慎考慮。
房委會回應時解釋,《房屋條例》有訂明房委會需按機制,每兩年檢討公屋租金一次,並按該次租金檢討中第一和第二期間收入指數的變動,調整公屋租金,在討論期間已有考慮未來兩年疫情或其他因素帶來的影響,且條例亦賦予足夠權力,可以在適當時間,作出寬免全部或部分租金措施,認為已經有足夠彈性達致調整幅度效果,毋須重新審視租金調整機制。
官員的回應不禁令人聯想起,之前屢爆公屋空置怪象,卻人解決無期。一邊二十多萬基層市民等公屋成了長頸鹿,一邊大把樓沒人住,公然浪費公屋資源。政策是人定的,必須審時度勢靈活而為,甚至打破框套。以結果為目標,必須切實整治這種不作為的官員,兌現提升施政效能、為民辦實事的承諾,取信於民。
公屋需求與供應關係仍然相當緊張,平均輪候時間未見樂觀,更擔心會繼續攀升。一個多月來,新班子千方百計覓地建屋,好讓劏房戶等弱勢人群早日上樓。八成工廈劏房戶的收入比一般劏房戶還要低三成。現行劏房租管條例雖然涵蓋工廈劏房戶,但他們想獲得保障,仍然困難重重。團體建議政府加強支援工廈劏房租戶,並須加快增建公屋,盡快杜絕劣質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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