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律政制 需要循序漸進
完善法律政制 需要循序漸進

明天就是《基本法》頒布二十五周年,相信推廣《基本法》將是特區政府未來的重點工作之一。而今年北京兩會會議的主題是「依法治國」,當中提及的重點工作,就是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修正案(草案)》的決定,亦即坊間所指的《立法法》。

依法治國 告別人治

中國法律制度以《中國憲法》為基礎,而《中國憲法》在一九五四年首次制訂,並於一九八二年由第五屆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全部四部憲法,之後分別於一九八八年、一九九三年、一九九八年及二○○四年作出修正。由於中國幅員廣大、人口眾多,各地民情及人民的知識水平都極為參差。因此,在《憲法》實施初期,只能就許可權的劃分、立法程式及法律解釋等作原則性規定。

雖然這樣可讓地方執法機關和法庭有充足空間,按當地情況進行執法或判決,但實際操作便不及香港法律般具體、清晰和詳盡。地區因而各師各法,同一條法例在不同地方可有不同的演繹方式,同一宗案件在不同區域可以有不同的判決,這成為要制訂《立法法》的其中一個原因。

《立法法》於二○○○年頒布和施行,目的就是要規範國家的立法活動,健全立法制度,並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體系,以保障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推進依法治國。

十五年過去,今年兩會通過了中央關於修改《立法法》的決定,意味國家要告別以往因受地緣和政治等方面引致的人治主義,全面落實依法治國。

目前,除了四十九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較大的城市有地方立法權,可根據區內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情況下,制訂地方性法規外,其他地區只能遵從《中國憲法》的大原則執行法律。不過,隨這次《立法法》修訂後,議案內容覆蓋點將擴大至二百八十多個設區的市,以及廣東省東莞市、中山市及甘肅省嘉峪關市等不設區的市。這印證了中央政府對於進一步下放地方行政權,並要讓各省市的法律體系更加完善的決心,相信中國的法律亦將會回歸到原始的立法目的。

與時並進 拉近差異

自古以來,國家立憲與建國同樣重要,在這之後,還需要處理好治國的工作。這道理其實跟做生意相似,創業過後,需要守業。因此,當國家發展到不同時期,需按形勢修訂法例,以免法例落伍;企業在發展到不同階段,需用上不同人才,方能穩步向前。例如:創業時須聘用有衝勁、能胼手胝足的僱員,企業才可快速獲得成功。當發展至有階段性成果,便需聘用做事務實且穩妥的僱員,單憑拚勁,恐怕難以讓公司穩步發展。當企業穩健後,再需要擴大業務,甚至發展海外市場時,便需要有海外市場經驗和集團式經營知識的人才。

隨國家發展,法例亦需要與時並進,不單只內容和條款要表列得巨細無遺,以拉近各地區的文化差異,各地區執法人員亦需嚴厲按照法例執法,以建構法治在中國的地位,這就是循序漸進,配合國情需要作出變動。企業如是,法律如是,政制也如是。美國的民主也是經過長期的演變而來,不是一開始就是今天的形式。

所以,香港的政制改革也應要循序漸進,配合社會現狀穩步向前。雖然坊間有意見要求修改《基本法》,但香港只回歸祖國十七、八年,在歷史和各項條件下,都不能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相提並論,加上《基本法》與中國憲法原來已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修改法例不能輕率和空談。反而趁《基本法》頒布二十五周年,大家不妨多認識其內容,以為日後檢討法例做準備。

原文轉載自《東方日報》 2015年4月3日

原圖:RTHK ,互聯網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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