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還有多少公權?──由特首的言論自由講起
特區政府還有多少公權?──由特首的言論自由講起

本文作者:王卓祺/香港特區政府中策組顧問、香港中文大學社工系教授

「公權收聲」聽來刺耳基於維護弱勢社群,對公權的監察、制約是合理及必須的。但近年香港私權無限膨脹,公權大幅弱化的背景下,若只許自己有言論自由,對有公職的所謂公權者堆砌種種理由,要求人家自我克制。這種濫用私權,以致「官不聊生」的現象原來不獨香港這個稱譽為最自由的經濟體出現,大中華地區自譽為「民主玫瑰」的台灣(見2月1日《亞洲週刊》介紹李鴻源的專輯)也一樣有。台灣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指出,電視談話節目名嘴罵人成了常態,每天就是竭盡所能要修理官員,罵久了,電視台觀眾就信以為真。

因此,筆者聽到基於某人有公權力,便應自我制約,即是「叫你收聲、我講晒」,聽來刺耳。在今天這個傳媒無限發達的年代,尤其人手一部智能手機隨時可以做公民記者,香港特區的「陽光政府」還剩多少公權呢?看來香港正朝台灣模式發展,有其本身內耗機制,造成私權濫用、公權弱化的非文明社會現象。本文探討這個公權弱化問題,一切還是從特首開始。

特首要大學校長打救才有言論自由

梁振英在《施政報告》批評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便立即招來批評,說道擁有公權力的人,不能這樣,那樣才對。只有他們說了算,有公權力的人便不可以針對歪理講清講楚。幸好,貴為香港大學校長的「老外」馬斐森出來說,特首和學生同樣有言論自由。特首還是比不上學生,要大學校長打救,才有言論自由。筆者無意冒犯理應擁有制度權力的特區之首,但事實上在香港這個如斯開放自由的社會,特首的言論自由要大學校長打救是否笑話一宗?

制約公權所為何事?

西方政治重視制約公權。這與英國於1225年的大憲章所伸延的傳統有關,即封建貴族以大憲章來制約英國國王的絕對權力;而承傳這傳統的法國政治哲學家孟德斯鳩提出三權分立理論,影響美國立國的憲政模式。

不過,這些都是舶來品。中國傳統是講求從賢不從眾。中國人為政之道是回應天意及民心,或者以德配天,舉賢任能;而非重制約,致有牟宗三中國政治傳統強治道弱政道的講法。最近美國政治學者福山出了一本新書,筆者亦曾介紹過。他有見不少民主政體未能做到有效管治,才「痛改前非」(筆者語)修訂他較早前預計自由民主政體是歷史終結的預測。今天的福山認為良好管治有三大元素:有效政府、法治及民主問責制。福山認為缺乏有效政府而發展民主,會產生管治失效。

台北捷運到澳洲高鐵的超慢速

最近,馬英九以「台灣民主為傲」。《亞洲週刊》的邱立本卻諷刺「台灣民主玫瑰」「展現大家羨的美麗」之外,還帶有「意外的刺痛」——連接台北至桃園的捷運,全長50多公里,卻建了快20年,到今天還未知何時通車。

台灣民主政體的速度不是例外。筆者過去1年多經常考驗朋友的智慧。我的問題是,2013年初澳洲出了一份顧問報告,分4 期興建由墨爾本至布里斯班全程1700 多公里的高鐵,估計什麼時間完成?內地的朋友是3至5年,香港是10至15年。在我揭開謎底之前,先講一講香港特區公權弱化的情。

香港特區公權弱化的事例

一切由特首梁振英開始。他被某些人稱為「狼英」,又叫做「689」;在香港的背景,大家都知道是貶意。就算他的女兒齊昕因為承受精神壓力而做出自殘行為,他有能力保護嗎?特首身分外亦是常人一個,就算是為了保護女兒,做事被認為「蹩腳」,是否禍及妻兒。中國人亦講有理讓三分。但濫用公器的傳媒、名嘴的嘴臉真是令人搖頭嘆息。

維持社會的法律與秩序,最重要是警隊。然而,在佔領運動期間,示威者在特首辦外,設置路障阻止警員換班,斷絕食物、食水供應。更有甚者,示威者竟然要檢查救護車才能放行。

公權弱化亦成平常事。1月初禽流感爆發,政府要用打鼓嶺檢查站批銷本地活雞;由於當地村民反對而放棄,最終亦只得用「車對車、雞籠不落地」的妥協方法解決。當然,政府尊重民意,公權弱化是否問題見仁見智了。

香港憲制實情是三權分立。特區政府每年要向立法會提交財政預算。這是行政立法制衡的設計。今天的「拉布」否決政治有制無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透露,上年度財委會批出的工程項目撥款只有36億,不及2012/13 年900億的5%;因「拉布」而延誤工程造價增加25億。

去年財政預算立法會70位議員一共提出六七千條問題。據筆者所知,政策局的同事要全情投入準備「尊貴議員」「有智慧的」審問。審問一點不差;好像李鴻源的講法, 「質詢時想盡辦法要羞辱官員,想盡辦法要找你麻煩,不然就好像對他的選民無法交代」。因此,我那些謹謹慎慎、任勞任怨的同事便要花兩三個月準備六七千條「line to take」。「官不聊生」形容這種苦亦不為過。

香港司法獨立是清楚不過。特區政府不可能影響法官判案,但卻要承受它判決的影響。一直以來,香港的法官對保障集會、遊行權利看得十分重,要求警方作出最大克制。舉例說, 「熱血公民」成員黃洋達,於去年6月涉嫌衝擊立法會大樓,法官判強行企圖進入立法會大樓罪不成立,非法集結罪成立,判罰款5000元。這有何阻嚇;當然我們要依法治港!

不要說特區政府公權缺位,被妖魔化的中央政府在香港亦是馴服的羔羊。吳恭劭、利建潤侮辱國旗、區旗案便是一例。首先是上訴庭裁定國旗與區旗條例牴觸《基本法》而撤銷定罪。後來港府向終審法院上訴,最後裁定兩罪成立,但只各自簽2000 元及守行為1 年。阻嚇力如何?中央政府在其擁有全面管治權的特區內亦是公權缺位!信奉自由不應受任何限制的網民的反應是燒國旗、區旗"so what"!

澳洲高鐵建設速度答案

澳洲高鐵建設速度答案是2065年,52年。當然,我們不能說,要52年才規劃建成一條只有1700多公里的高鐵全然是民主的問題,還有諸如分段興建及估計人流等考慮。但當其效率與中國高鐵比較——2004年作長遠規劃,2008年已建成第一條,2014年底已有16,000公里高鐵。中國速度與台北桃園捷運差距太大。澳洲例子只是說明,民主政體要義是一切事情都按程序辦事,決策緩慢是制度及結構性。還有各種環評及利益團體各自演繹「不在我後花園綜合症」,只顧個別及局部利益的劣質政治多的是。

不是說民主不好,但民主變成民粹,公權弱化的失衡如何糾正呢?香港還未完全步入全面民主階段,私權膨脹、公權弱化已彰彰明甚。問題一切由特首的言論自由開始,他若對歪理沉默,歪理會變成「真理」。香港不再是一個公權有效制約無理刁民,不是指一般文明守法市民的社會了。燒國旗、區旗"sowhat"!

有何對策?

其一,公權是眾數,公民社會亦是眾數。要細分兩者,不宜兩極化,要變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依存共贏格局。

其二,公權依附制度才有權力,權力要制約,但亦要有效使用。西方政治重程序、制度,中國傳統政治重治道,人的關係及律己。如何平衡才是為政之正道,做人之中道。

特首行使言論自由是治道。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5年2月2日

原圖:speakouthk.com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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