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文章】哭泣之城
【獨家文章】哭泣之城

昨天,很多人哭。犯人欄內的罪犯哭,旁聽席的家屬哭,低頭紀錄的記者哭,陳詞中的大狀哭……


庭內庭外,愁雲慘霧,有人暈倒、有人呼天,有人頓地,視頻中的一個女人,刻意跑到記者堆,仰天長嘯:「法治已死!」然後蹲在地上乾哭嚎叫十秒,再由旁人撐扶離開記者圈。這幕哭叫,好明顯,是給記者拍攝交差的彈藥。網民嘲諷:「喊到咁,唔知仲以為判了死刑!」是的,不過是不獲保釋而已,這樣的戲,太浮誇吧?


作為觀眾,我覺得所有眼淚,都不專業。


周星馳《喜劇之王》有句經典教人做戲的對白:「根據俄國戲劇理論大師史坦尼斯拉夫斯基的說法,演技應該是從外到內,再由內到外咁反映出來的。」


所以,悲劇要有內涵有故事,才能賺人熱淚。正如我每次看武漢的空城、看醫護的揮拳撃掌、看軍人連夜赴疫區、看志願者印指模請戰、看老人捧著積蓄到醫院捐獻,看不添亂的老百姓躲在家中陽台揮手……每一幕,都沒有淚,但每一幕,都讓人淚盈眶。


這幾天,47名因發起及參與「攬炒35+」立法會初選而觸犯國安法的反對派,就保釋問題一直在西九龍法院作馬拉松聆訊。眾人搬出各式各樣的求情理由,案都未審,罪都未判,只因幾日沒洗澡,已哭得天崩地塌,如此革命,難怪一敗塗地。


我想起,我一位中學大師兄的遭遇,他名叫曾宇雄,他在1967年放學途中被捕,緣起,是幾個同校同學在學校附近被警察搜書包,剛放學的曾師兄和一班同學跑過去看個究竟,就無辜被捕,以非法集結的罪名判刑一年,那年,他16歲。曾師兄說,這次放學放得真久,一年後才回到家。


1967年的反英抗暴事件大家時有所聞,但像曾師兄那種寃枉入獄的案子,坊間記之甚少。一個少年人,放學而已,身上沒傳單、沒武器、沒違禁品,只因身處警察搜身現場,就被捕。為了對抗不公義的審訊,曾師兄不認罪、不辯護、不保釋、更不流半滴眼淚,什麼是英雄硬漢,什麼叫為信念而戰,54年前少年犯的歷史讓今日的所謂抗爭者無地自容。


革命從來都不是請客吃飯,找數的時候到了,就請乖乖埋單,我們無辜市民吞下眼淚和怒氣整整兩年了,是時候,輪到你們感受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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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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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龙一吟
    龙一吟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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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情境係俗西方看,不是給香港人睇。
    • +85298****17
      +85298****17
      3年前
      0 回應 檢舉
      為咗遲啲各國將此審訊上升到國際用,浮誇啲,合佢哋要求,
      • +85292****67
        +85292****67
        3年前
        0 回應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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