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伸直的手指
不能伸直的手指

八個月了,M警長的無名指依然是90度屈曲,不能伸直。因為那隻不是持槍的手,因為不想在踏浪者行動中放病假置身事外,M警長選擇了繼續屈曲着手指披甲上陣。

 

那是大半年前的一次平暴,M警長和隊友被暴徒圍攻,亂磚如雨,他們忘了傷忘了痛,且擋且退,回到基地,才發覺三隻手指已受傷變形。

 

事後診治,手指有骨折、有筋腱斷裂,幾時受傷?為何受傷?混亂中已無從稽考,只記得當日中過磚、中過棍、中過傘、中過拳、中過腿、也跌倒過,工傷,是肯定的了,醫生說要開刀,但因為不見血,也不屬緊急手術,要治療,唯有排期唯有等。

 

有些內傷、筋骨傷,錯過黃金治療期,傷患就會成為永遠。偏偏抗暴前線遇得最多,就是這種不見血的創傷,好多警察恃着年輕,回家塗塗藥酒算了,許多後患,可能十年八載後才會呈現。

 

像M警長,無名指一直屈曲着,大半年,筋腱都硬了,肌肉有點萎縮,其實時間拖得愈長,治愈的機會就愈少。

 

長遠難愈的傷,除了身體上,還有精神上的。

 

去年11月,西灣河一名交通警在清理路障時被挑釁搶槍,結果該警長轟出兩槍制服暴徒,然而,那兩槍卻改寫了他的人生。

 

還記得那天開槍事件發生後,半小時不到,網上已有人鋪天蓋地把警長及他的家人起底,暴徒更火速趕至警長兩個女兒就讀的德望中學,恐嚇要把她們從天台丟下樓。

 

警長本來是女兒就讀學校的家教會主席,因為那維護法紀的兩槍,他被逼退出家教會,兩個女兒也被逼轉校。最近,警長更被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提出私人刑事檢控,竟獲法庭接納及發出傳票,隨時面臨可判處終身監禁的「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發射彈藥」及「處理槍械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的安全」三項控罪。

 

因為開了兩槍,阻止了暴徒的暴行,警長人生從此改變,現在還要獨力面對法律訴訟及精神打壓。他身上沒有看得見的傷痕,但在警長及家人心坎,卻剖開一道深深的傷口。

 

淌血,不一定是有形的,無形的傷痕,有時比皮外傷更痛更難愈合。三萬警察在過去一年承受的痛,外人知道的大概只有千分之一。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20年6月17日

 

原圖:大公報、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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