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政治問題 政治解決」?
佔中「政治問題 政治解決」?

在「佔中」發生之後,一直有一個論調,是「政治問題,政治解決」。這八個字,從文義上就幾乎是毫無破綻的必然真理,就算不懂政治的香港市民,也會毫不猶豫地支持這八個字。在這種情況下,「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就被人無限引用,甚至錯誤引用,最後淪為支持「佔中」運動反對清場的宣傳工具。

倘政治解決 佔領應即撤離

「佔中」運動發起人就是用這八個字,反對政府清場。但歸根究柢,我們應該問一個問題,佔領金鐘、銅鑼灣和旺角是甚麼行動?你叫它是甚麼行動都好,它本身就是一個違法行為。「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其前提就是合法,就算抗議、遊行、示威等運動,都是有法可依,依法而行,而不是霸佔道路,犯法違法。如果「佔中」人士是支持「政治問題,政治解決」的話,那由第一日就不要發動「佔中」。而就算是後知後覺,也應馬上撤離,因為霸佔道路根本不是合法的政治手段。

佔中犯法違法 莫宣傳歪理

「佔中」運動不但犯法違法,而且不斷宣傳一些歪理,例如公民抗命。就算一直跟泛民是同聲同氣的大律師公會也無法不坦白指出,公民抗命不是用來把違法行為合理化的藉口或者手段,每個人都必須為他的個人行為負責。如果有人認為要用違法的行為去表達他的各種各樣訴求,政府很難在事前完全禁止。這些違法行為也成為某些人的表達手段,這是無可奈何的現實,但我們不能把這個無可奈何的現實,扭曲由不合法變成合法。如果這無可奈何的現實是不合法的話,仍然是不合法,做這些行為的人仍然要為此負上法律責任。

個人執意要犯法,政府只能以勇敢地執法來應付。但一些父母家長,帶同未成年的子女到高危的地點如旺角示威靜坐,無論是泛民的議員還是警方的代表,都表示旺角的情況是令人擔心,甚至是在暴動的邊緣。我們看一些社會新聞,一些父母獨留年幼子女在家,也是觸犯了刑責而要被檢控。但論危險,應該遠遠不如帶同未成年子女到瀕臨暴動的旺角示威。作為家長或監護人,有沒有把未成年兒童少年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莫以教育為名 對兒童「洗腦」

如果遇上衝突,這些兒童遇上意外,其父母要負上何等責任,這基本上已經不是合法和不合法的爭議,又或者是公民抗命的理解和定義,而是人性最後的一點良知。是他們自己的政治信念重要,還是一些未成年兒童的安危重要。他們這些情況,不禁令人想起一些恐怖主義組織,他們以辦教育為名,去吸納兒童少年進入組織,對他們「洗腦」,進行所謂聖戰,死後可得永生。而這些兒童少年就成為無辜的人肉炸彈,但這些少年兒童的父母可能對這些「洗腦」毫不知情。身為父母把自己子女押上暴亂戰場當人肉盾牌,就更是聞所未聞,作為警方,把這些父母繩之於法,應該是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務。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原文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2014年10月23日

原圖:takungpao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