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仇中」可以有幾盡?
李怡「仇中」可以有幾盡?

全國人大代表離世是「報應」?中國旅客客死異鄉是「自作孽」?汶川大地震是「天譴」?這些「驚人」言論竟然出自年逾八十歲的《生果報》文膽李怡。港區人大代表王敏剛日前猝逝,李怡以《報應》為題惡毒「抽水」;政壇高人指,從李怡由「左」轉「右」,後來變成「仇中」,出此惡言已不足為奇,不過無論政治立場如何,連「死人也不放過」實在涼薄,令人不齒!

 

「有請小鳳姐」?

 

李怡這篇文章,除引用網民留言稱「久旱逢甘露 … 有請小鳳姐!」、「走咗一個吻肛」等言辭侮辱已離世的王敏剛外,內文甚至指王敏剛死是「報應」,而且是一種離世後被人否定生存價值的報應。面對這些涼薄歹毒的言論,敢問李怡一句,雖然彼此政見不同,但有必要「去到那麼盡」嗎?

 

在不同政界人士或不同傳媒之間因為意見、立場不同而展開筆戰,甚至罵戰時有所聞,但李怡所言,實在已超越應有底綫。事實上,今次「報應」論已非李怡第一次借人家身亡炒作,去年泰國發生沉船意外,超過四十名中國旅客身亡,李怡當時就撰文稱從意外中看到「人性不好」的一面,那就是「貪婪的零元團」,再指該災難是「自作孽」;在○八年汶川地震,李怡也在社論稱「地震就是老天爺的警告」,意指汶川地震是「天譴」。

 

「消費死人」缺德

 

無論是全國人大代表離世、中國旅客遇難以至汶川大地震造成嚴重傷亡,李怡都不忘用來發泄他的「仇中」情緒,字裏行間更意指受難者「抵死」。或許他真的很恨中共政權,但就可以成為「消費」死人的藉口嗎?社會需要這種散播仇恨的評論員嗎?

 

李怡當然私德有虧,但一直提供平台讓李怡「瘋言瘋語」的《生果報》,亦須負上責任,試問一家媒體如果有良知、有底綫,又豈會容許如此歹毒的評論刊登?

 

在現今世代要求人人「文以載道」也許有點奢求,但媒體及傳媒人應有社會責任及道德底綫,筆者雖為傳媒界後輩,但對於李怡比文痞更文痞的言論,要予以譴責!對刊載這些言論的媒體予以杯葛抵制!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9年3月21日


圖片來源:RT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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