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公私營合作? 
何不公私營合作? 
本文作者為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
 為期五個月的「土地大辯論」上月正式展開,當中有幾個焦點值得留意,今次筆者集中談公私營合作。事實上,本港土地供應問題能否「一朝了」,一個關鍵因素就是能不能順利把各大發展商所擁有的過千公頃新界農地發展起來。如果這些土地繼續「曬太陽」,所謂增加房屋供應便很可能淪為「無米粥」。
基建路費計入補價
談到這裏,有些人便會生起一個想法,認為發展私人農地等於便宜了地產發展商。這種敵視地產發展的情緒,其實很影響大辯論的進行。實際上這種情緒一直困擾着香港,令到地產發展行業被貼上負面標籤。於是有人提出,政府何不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去把所有私人農地收回來。但這樣做有兩個問題:第一,通過這種方式收回來的土地必須興建公營房屋,但是市民對私人樓宇仍有很大的需求,全部用來建公屋將無助穩定私人市場的樓價和租金;第二,強制收回土地難免導致冗長的法律程序,市民上樓遙遙無期,最終得不償失。
如果真的擔心太便宜了發展商,政府大可以把建設道路基建的費用,一併計算到補地價之中。我相信只要准許發展商改變土地用途,他們也願意付出更高的代價去補地價,因為現行機制下,私人農地太零散及基建不足,根本難以改變土地用途。若然大辯論結束之後,在這個問題上仍然不能取得突破,那一千公頃的潛在土地供應便注定泡湯了。
沙田第一城是成功例子
其實,公私營合作的發展模式早有先例,沙田新市鎮便是這樣發展起來的。當年由四家發展商一同負責進行填海、地盤平整及建造工程,完成後把七成土地轉交政府興建公共房屋,其餘部分留給發展商建私人屋苑,即今天的沙田第一城。這樣的發展模式,在當時來說是非常先進的,也是非常成功的。很多沙田居民之所以能夠安居樂業,就是受惠於這種發展模式。現在有些人本能地反對公私營合作模式,我認為並不理性。如果這場大辯論是來真的,這種模式便值得我們認真考慮。
最後,我們要避免討論失焦。《香港2030+》推算缺地一千二百公頃,這還略嫌保守。如果我們只把焦點放在粉嶺高爾夫球場,這樣做其實是失焦。那兒畢竟只有一百七十公頃,即使全部用來建屋仍是杯水車薪。
大辯論的焦點不應該是「細眉細眼」的土地,而「由大到細」,優先考慮發展大面積的土地。總之,只要是早日提供房屋供應的方案,都不妨用正面的態度去看待,切忌故步自封。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8年5月9日
原圖:大公報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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