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入校有必要
《國歌法》入校有必要

本文作者為何漢權/教育評議會主席


《國歌法》將在立法會進行審議並通過,待法例通過後,學校便有法律責任要教導學生先學習國歌的歷史,並要在重要的典禮裏奏唱國歌,從而讓學生明白近代中國是歷劫多艱,是一寸山河一寸血!知、情、意、行逐步地結合,培育年輕一代對國家多添敬重愛護之心,並願意為國家多盡一份責任。


但政府即將提出《國歌條例草案》的消息公佈後,作為教育界代表的立法會議員依樣提出似是而非的論據,胡亂向立法説“不”。其所持的理由是:“香港大部分學校都有教唱國歌,行之有效,根本不需要立法。”這是真象嗎?從學校教育現場看,筆者對這位立法會議員的立論抱極大的質疑。現今香港大部分學校確實有教導國歌的歷史,並且于重要場合奏唱國歌,但真的是“口能唱,心能和”嗎?抑或只是以“求其是但”的態度對待莊嚴的國歌,教師帶頭領唱,學生跟從!


“一國兩制”的實踐,是國家在前。在重要典禮內,升國旗、唱國歌是國民必須要遵守的禮儀。但曾幾何時不少大學的畢業禮,每當會場奏唱國歌時,便有為數不少的學生將雙手交叉放在胸前表達不滿;更可悲是學生用噓聲蓋過國歌之聲,這種情況的出現頻率亦甚高。一些年輕人已養成對國歌輕蔑的習慣,再由此習慣而衍生無情無義、可惡的、惹人生厭的“文化”。


以下是一個真實個案,九龍區一間中學,師生合力在校內舉辦各國國歌演唱比賽,參賽學生演唱日本國歌“君之代”時,不單衣着整齊,更是一本正經、又全情投入地頌唱;但“負責”演繹中國國歌的學生,卻是衣衫不整、紅星綠衣再解胸前扣,並且以有氣無力的方式胡亂唱頌。結果,中國國歌不是演唱比賽包尾才怪。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竟有學校用如此教育方法傷害代表自己國家的國歌,其令人難以置信!


至於近年在香港舉辦的國際足球賽事,一些年輕觀眾公然用各種道具、各種口號乃至不文手勢侮辱國歌,雖然是見怪不怪,但有關舉動毫無疑問題傷害民族感情至甚!香港現時推行的國歌教育,真的是該名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所形容的“行之有效”?


文明的社會,法律是保障最起碼的行為規範,過去一段很長的時間,國歌在一些大、中乃至小學裏頭,不僅未有受到起碼的尊重,更甚是受到極大的侮辱,這是不能被掩蓋的事實,作為教育界立法會議員面對這些侮辱國歌的行為,有公開譴責嗎?抑或是眼不見就説乾淨?如今香港特區政府要在香港製定《國歌法》以撥亂反正,該議員又站出來説“不”,如此道理與人情都站不住腳的公開表態,還能配稱是香港教育界的代表嗎?


原文刊載於《大公報》2018年3月23日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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