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立說】陳文敏的歪理
【建言立說】陳文敏的歪理

本文作者為資深公共事務顧問高思正

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今日(8月30日)在《明報》專欄中,以消防員趕赴火災現場時「衝紅燈」導致車禍為例,企圖為「雙學三子」爬欄杆衝入政府總部前地,造成多人受傷解說。不問而知,這絕對是歪理。

陳文敏歪理包庇「雙學」

「雙學三子」衝入政府總部前地前,已經在示威區清楚表達訴求,若他們願意,其實亦可繼續留在原地表達他們對普選的看法,完全沒有必要衝入政府總部,試問一句,強闖政治總部,跟落實他們心目中的普選方案有何直接關係?

再者,他們在衝入政府總部前,現場警察其實已清楚警告,如果真的要用消防車做例子,「雙學三子」所駕駛的消防車其實已到達火災現場,可以開始滅火救人,然而,若消防車到達火災現場後,仍然不顧現場警員的警告,繼續衝紅燈而撞傷人,如此情況下,駕駛者當然要負刑責。

政治凌駕專業 言論失學者風範

陳文敏乃港大法律系教授,擁有「榮譽資深大律師」的頭銜,其邏輯思維不可能如此低下,今次引喻失義,唯一可能,就是他「政治凌駕專業」,為了一己政治立場,徹底罔顧自己的邏輯和論述,只求誤導市民、混淆視聽。

事實上,今次已非陳文敏不顧香港最高學府法律系教授的形象,早前他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已被踢爆誣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沒有解釋提請刑期覆核的理據,而事實是,袁國強及律政司先後多次清楚解釋,申請覆核「雙學三子」及「新界東北衝擊案」的判刑,最主要考慮是認為原審法官作量刑判決時有「原則性錯誤」,以及認為原審法官所判刑期未必有足夠阻嚇性,希望上訴法院就刑期定出指引。

不讓其任副校長 決定絕對正確

陳文敏一而再、再而三拋棄理應是「擺事實、講道理」的學者身份,以學者的外衣包裝政客的內心,發表不應出自學者之口的所謂「評論」,如今看來,當年港大不讓其當副校長,這個決定絕對正確。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