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胡國興先生慎言
請胡國興先生慎言

周前在本欄評論一下胡國興先生參選行政長官,胡先生的反應是認為本人膚淺。但如何膚淺、怎樣膚淺、有幾膚淺,胡先生沒有說明,也沒有舉例,所以本人欲辯無從,那就略過算了!但從胡先生的回應和反駁,其實也可以讓我們更了解胡先生的內涵和思路,對大家去評定他參選行政長官的合適性有相當幫助。

首先, 胡先生被視為是「ABC」(Anyone but CY)旗下的一員猛將,批梁反梁當然不遺餘力。但無論如何批、如何反,又或者對特首有多負面的個人觀感,都不能否定競選政綱的重要性。政綱是所有民主選舉的一個重要成分,胡先生認為不重要,那就留回其他學者和政治人物,尤其有參與選舉的政治人物(當然是包括所有建制和泛民議員)去評價。胡先生指「選委都可能發現佢(梁振英)嘅政綱,或者佢(梁振英)做啲嘢,係可以假嘅」,但按照特首自己表示,他在政綱所承諾的事情,基本上都已做到。胡先生最好不要移花接木、假人之口,如果認為梁先生的政綱承諾是假的,那就最好有根有據,指出哪一條是假、哪一項是假。

關於胡國興的「ABC」攻勢,尤其是他對特首梁振英先生政綱的施政承諾的結果,個人不欲多言,留回梁先生去解說。胡先生在近周所說,不少是很有意思,也是可以作為中學生和大學生學習思考方法的範例。胡先生直言他在法律界工作46年, 「知乜嘢人係講大話,乜嘢人唔係」。且不去爭論是否做了46年法律工作的人就有這能力,真的有又如何?知道真假的人是不是就會直接道出真假?那在法律界工作的人是不是在任何情况都講真話?在法庭內,代表控方的大律師說有罪,代表辯方的大律師說無罪,兩名都是有豐富經驗的大律師,意見相反,哪個講真?哪個講假?請胡先生回答!

信以為真非客觀真理

當然,胡國興先生可以答,法官會講真!好,法官講真話我也不會質疑,但上訴庭推翻原訟庭的判決時有發生,那究竟是原訟庭法官講的是真,還是上訴庭法官講的是真?好了,到了終審庭判案,5名法官對案件判決成了3比2,那是不是少數的那兩名法官是假,另外3名就是真?這就帶出所謂真假的核心問題:你個人認為是真的,也只代表你個人的判斷「信以為真」而已,未必就是代表真理。法律工作者也無例外,如果胡國興先生以為他真的代表真理,那46年來胡先生有沒有輸過官司?他所作的裁決給上一級法院推翻?在幾名法官會審時,在判決時成為少數而被否決?有的話,可以讓胡先生體會反省,有機會就收回「知乜嘢人係講大話,乜嘢人唔係」之言,因為「信以為真」並不是客觀存在的真理。

前言不對後語與閃閃縮縮

真真假假,往往是一個深奧的哲學問題,講也講不清,說也說不明。但就算不作為法律工作者,世事洞明皆學問,肯細心觀察,對我們去分辨真假,也會有些幫助。胡國興先生在接受《蘋果日報》專訪時就給予分辨真假的貼士—— 「前言不對後語,閃閃縮縮」,卻是相當管用。在街上行為閃閃縮縮,隨時招致警察截查;前言不對後語,那更是講大話的另一語言表述。但有趣的是,胡先生給這兩句貼士,其實也可以用來對他自己宣布參選以來的言行作一檢視標準。首先,胡先生在最初階段表示如果後來有更具條件的人參選,他會考慮退選;過不了幾天,胡先生又修正,說他不會退選,一定會堅持到底。這算不算是「前言不對後語」呢?是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還是覺今是而昨非?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 「前言不對後語」就是對號入座了!

對於本人批評胡國興參選缺乏準備,並指「連中學學生會競選也不如」,這個評論,是按照本人耳聞目見所得,不少中學把學生會選舉視為公民教育的一環,搞得有聲有色,胡國興先生可以不同意,認為他一人可以頂一萬人,不必重視形式鋪排。真的要回敬本人膚淺,可以反駁「中學學生會競選會有咁多記者採訪咩!」但胡國興選擇的回覆卻是: 「乜叫中學雞參選?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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