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正常合理的人都會依規定宣誓就職
任何正常合理的人都會依規定宣誓就職

本文作者為陳仲尼/全國政協委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全票通過對香港《基本法》104條作出解釋。 香港立法會候任議員的宣誓風波至此應可結束,希望議會運作可重回正軌。

這是回歸以來的第五次釋法,由於現時香港社會的嚴重撕裂,出現一些激烈反對言論,自然十分正常。而觀乎11月1日英文《南華早報》預告人大準備釋法的新聞刊登後,其讀者評論幾乎是一面倒的支持,要知道《南華早報》的讀者大多擁抱西方價值,連他們都熱烈支持釋法,可見此舉甚得民心。

香港《基本法》第一條明確規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極個別人士在立法會宣誓中的表現,明顯屬違反《基本法》規定的行為。作為香港建制中的立法機構,倘若其成員也違反《基本法》,試問「一國兩制」如何可以維持?今次的釋法正正是堵截這些「違憲」人士擾亂立法會的最有效方法。

可以說,今次人大常委會為《基本法》104條作的解釋,範圍很窄,不單合法,更合符常理和人情,任何只要有正常合理的人,都會依解釋的規定來宣誓就職。

今次釋法,完全有必要和及時,對於真正愛護香港的人士,肯定都會堅決擁護、支持。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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