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貧窮線是為了誰?
訂立貧窮線是為了誰?

扶貧委員會提出修訂貧窮線框架,考慮加入公屋或私樓租金因素,這是當初訂立貧窮線時,我曾提出的建議,政府為何今天「翻炒」舊建議,我無意揣測,但又再次擱置,令人惋惜再一次失去集中資源,聚焦最艱苦的一群貧窮人士。

勿忘初衷,當初訂立貧窮線具有三大功能︰「一、了解貧窮情況;二、協助制訂政策;三、審視政策成效。」今天的貧窮線未有計入房屋因素,能做到三大功能嗎﹖我以一個例子說明,兩個收入均低於貧窮線的二人家庭,第一家庭個案︰家庭中一人兼職,居於牛頭角上邨三人公屋,340平方呎,租金1,600元;另一家庭則以市值租,以每月2,800元(佔收入35%)租用附近90方呎劏房。

兩個家庭不論居住環境、每月可動用的收入,若是非公屋住戶是「好大鑊」。試問兩個家庭在同一貧窮線下,怎算做到「一、了解貧窮情況」。

未有考慮公屋因素的貧窮線,同樣無法做到「二、協助訂定政策」。我們只知公屋重要,但不知有多重要,沒法決定興建多少,分配予哪一類家庭或個人優先,試問怎訂定住屋協助扶貧、滅貧。

「三、審視政策成效」現行貧窮線無法審視公屋可紓緩貧窮多少,公屋資助與扶貧的關係,現在根本無從評估,只能「斷估」。

我日前與另一立法會泛民議員出席電台節目討論貧窮線,他是否不經意說穿了真相︰「政府決定與立法會及行政長官選舉有關,不希望增加社會的爭拗。」那就不得而知了。

原文轉載自《am730》2016年 04月27日

原圖:hket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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