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綜援裁決 實際影響有限
終院綜援裁決 實際影響有限

終審法院就未居港滿7年領取綜援案件作出最後裁決,特區政府的態度是尊重法院的裁決,不會尋求人大釋法。而事實上,這案件完全涉及香港的內地事務,以事件的重要性和涉及範圍,要提請人大釋法也不盡合適。

扶助新移民 裁決後名正言順

司法制度,自有它的一套遊戲規則。所以就算原訟庭和上訴庭都是判特區政府勝訴,但終審就是終審。如果案件是涉及事實和證據,法官的裁決往往比較一致或相近。但如果是關於法律條文的演繹,那觀點迥異,也不罕見。

今次案件的影響,其實相當深遠。最狹窄的範圍,就是未居港滿7年而又有需要申請綜援的人士,根據相關組織的估算,大概是有幾千人,而所涉及公帑大概也是幾億。而這筆款項,終審法官也是了然於胸,認為現時香港的稅收基礎,這幾億也只是小數目。

如果在綜援這一個影響範圍之內,個人是同意法官的判斷。因為人已經來了香港,也生活在香港,他們的問題,也其實是香港的問題。而政府在現時的制度框架下,也嘗試運用一些彈性安排,例如關愛基金,去協助一些有實際經濟需要的新來港人士。而一些志願團體,也以這些新來港人士為服務對象。扶貧是本屆政府的重點工作,所以這些新來港人士也不應被排除在外。經法院這樣判決,反而可以名正言順,去處理這些實際問題。

至於影響較為深遠的,就是有人擔心會誘發更多有經濟需要的內地人士來港。這種擔心表面上是有些根據,但如果仔細分析,又似乎是過慮。因為實際來港申請綜援的內地人士,是受幾個制度和社會因素影響。首先,香港實施每天150名來港的配額,這令到每年可以來港定居的人士有了一個上限。無論終審庭那五位法官怎樣判,也不會增加這個限額,每天150個就是150個,一個也不會多。

來港配額有上限 延輪候時間

第二,這150個配額,不是像香港移民外國般的申請,而是主要為了家庭團聚。不符合這個資格,根本隊也不能排,不會因為有了門檻較低的綜援要求,而可以誘發完全不符合會親這條件的人來排隊。所以可以來港家庭團聚的人,還是那一堆人,也不會增多。

真正會有影響的,其實是排隊人等候來港的時間。人少一點排,可以快一些來港,人多一點排,那就要等長一些。以前一些經濟條件較差的內地人士,在衡量過實際情況下,可以放棄來港,而留在大陸工作和生活。但可以申請綜援之後,就改變初衷,選擇排隊來港。所以實際的影響,就是排隊來港的人數可能會多了!

但這只是理論上的分析,是否真正如此,就要看一些實際的社會情況。首先,以前選擇了兩地跨境婚姻的多是基層人士,尤其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來港謀生的男士,他們多從事體力勞動,身體損耗大,再加上當時退休福利不完善,到了五十歲以後,有可能需要依靠綜援的支持。

但近年的跨境婚姻,已經有所改變,來港團聚的人士教育水平也有所提高。而經過長時間的疏導積壓,排隊來港的人數也有所減少,排隊時間也減短。再加上大陸和香港兩地的生活水平愈拉愈近,大陸在城鎮化之後,市民也在商業化的環境下生活和工作,所以來港工作的阻礙因也有所減少。這些實際的社會因素有所改變,令到為了那綜援而選擇來港的人士,相信並不會很多。

教育水平上升 工作不靠綜援

而從實際申請綜援人士的數字來看,也是持續下降,相信這是經濟增長,以及推行最低工資政策有關,「靠自己」仍然是香港文化的主流。所以只是在綜援政策範圍之內,終院的裁決,是影響有限,可以接受。真正值得我們關注的,反而是法院對《基本法》條文理解和特區政府不同。特區政府的政策受到司法的挑戰,不是每個裁決,都像今次綜援案件一樣,只是每年多花幾億,而且都用於有需要的市民身上。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原文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2013年12月19日

圖:singpao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評論

  • shuyicai58@outlook.com
    shuyicai58@outlook.com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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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女警官朱粼出差去了西班牙捕捉了老贼周恩来
    • Happy21
      Happy21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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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Happy21
        Happy21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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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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