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看張曉明講話
細看張曉明講話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9月12日的紀念基本法頒布18周年的研討會上發表題為《正確認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特點》的講話,引起香港社會各方關注。當中一句「行政長官超然於三權之上」,更引起軒然大波。媒體連續數天熱炒這件事,法律權威及高官要人都被問及。誠然,對於一般市民大眾來說,認識的香港是司法獨立,立法會獨立於政府,如果只看報章媒體的標題,都會覺得嘩然及不可接受。但這只是現代社會媒體資訊快速而簡單地傳播的後果。如果只是用單單一句「行政長官超然於三權之上」去理解張曉明主任的講話,肯定是斷章取義。只要看看張曉明講話的原文,就會知道他只是用更學術的角度去描述今天香港政治體制的現實而已。而其中絕對沒有任何收緊香港自治的意思。

一般市民大眾所理解的「三權分立」很簡單,就是行政、立法及司法獨立。然而,張曉明所說的卻是學術上,絕對意義上的「三權分立」。兩者並沒有衝突。「三權分立」最經典的例子當數美國,國會是美國最高的權力機構。然而香港卻不是。香港的政治體制源於港英時代。港督是由英皇指派的,其地位是連接英國政府及香港殖民地的。由於香港一直是行政主導,以港督為權力核心,只是在回歸前幾年才取消港督任立法局主席的規定,因此港督權力比立法局大是無庸置疑的。另一方面,雖然港督在憲制上比本地法院高,但司法完全獨立,終審權並且在倫敦樞密院手上。因此,在港英時期的政治體制從來都不是絕對意義上的三權分立,那現在香港也不是,實屬正常。

現在行政長官起著香港政府與北京中央政府的樞杻作用,情況與港督在香港政府與倫敦間起著樞杻作用一樣。這是因為香港從來都不是國家,因此首長都需要與中央政府負責。因此,在憲政地位方面,無論是港督還是行政長官,都要比立法權及司法權高一些,這正正是所謂的超然。雖然地位是行政長官較高,卻不等於行政長官可以操控立法權及司法權,更不等於行政長官可以免受刑責。因此,香港人實在無須憂慮。

原圖:takungpao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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