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一周圈點】只可美國制裁不可香港還擊 國安逃犯解畫荒謬絕倫!

//美國政客一直以來不斷制裁香港及內地,香港進行還擊是天公地道,而這些國安逃犯不斷荒謬解畫,也無法解救他們的「同路人」。//


美國有跨黨派國會議員提案,要求制裁香港49名包括政府官員、法官及檢控官,企圖影響香港法院審理涉及國安法案件,近日有多名香港的政黨議員已經表明,如果美國繼續干預,特區政府有權使用《港區國安法》55條,即是在受外國干預的情況下,特區政府處理有關國安案件有困難,可以提出將案件移交內地法院審理。


有關的說法一出,美國代理人媒體,就如「熱鍋上的螞蟻」一樣,急急出來「譴責」特區政府,所謂「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就表示,這是一個一個無恥的威脅,又指會損害香港的聲譽云云。


《港區國安法》明文規定有關做法


其實,將國安案件送回內地審理,這並不是一個「威脅」,而是一個明文規定,早在《港區國安法》訂立時,就白紙黑字寫在法例內,更何況是,為何只可以美國制裁香港,而香港不能反擊?


要不是美國代理人及政客一直用各種方式威脅、恐嚇香港執法與司法人員,這些案件本來都可以在香港依法審理,但這些美國喉舌一而再,再而三地希望香港司法機構「跪低」,甚至未審先放所有疑犯,這才是威脅及橫蠻無理。


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


而仍被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的國安逃犯郭鳳儀,其回應就更加可笑,她先說特區政府的做法是想「安定軍心」,又稱內地想將香港司法「中國化」,《港區國安法》訂立之初,就屬於全國性法律,並不構成所謂「中國化」,可能郭鳳儀離開香港太久,已經不熟悉香港法例。


另一個同被通緝的國安逃犯劉祖迪就更可笑,他表示,證明美國制裁有作用,因為香港的檢控官已經想隱藏身份。這個回應實在令人啼笑皆非,目前所有國安法案件,都是公開審訊,不要說以美國的情報能力,要找到這些檢控官的身份易如反掌,就是一個普通市民,只要稍加注意,都可以得悉,劉祖廸不要誤導公眾了!


國安逃犯解話荒謬可笑


美國政客一直以來不斷制裁香港及內地,香港進行還擊是天公地道,而這些國安逃犯不斷荒謬解畫,也無法解救他們的「同路人」,相反這些國安案件被告不如接受香港法院的公平審訊,才是唯一正道。而這些國安逃犯不如回港自首,承擔刑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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