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有聲專欄】健良:「爆眼教師」不值同情!

//「爆眼教師」楊子俊求情話自己右眼受傷同失去教席,但諗深一層,呢啲都係佢自己一手造成!//


以「爆眼教師」之名獲得撐暴分子吹捧的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日前承認在2019年「6‧12金鐘暴動」中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判囚9個月,即時收監。案發時仍為人師,楊子俊竟敢違反職業操守,走上暴力「最前線」支援暴徒,事後更借右眼傷勢不斷肆意詆譭警方的執法行動,如今落此下場,實在是罪有應得!

  

楊子俊是什麼人?自從在2019年參與暴動時被催淚彈擊傷右眼之後,楊子俊便經常以「爆眼教師」之名,高調出現在反中亂港媒體的鏡頭前攻詰警方,希望藉傷勢一方面博取市民大眾的同情;另一方面爭取同路人的支持,為自己撈取政治本錢。一直十分活躍的楊子俊不獲學校續約之後,隨即投身出版業「創業」,成立了一間出版社,美其名曰推廣香港文化,實為通過出版書籍,繼續美化暴力行為,持續荼毒社會環境和青少年。不難發現,楊子俊已成為亂港頑固分子的一員。

 

在案件聆訊前已張揚認罪的楊子俊,日前在法庭上求情時又祭出其傷勢及失去教席的「悲慘」遭遇,請求法官輕判。聽畢楊子俊一方求情後,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的即場回應,就是非分明得多,值得大家深思!法庭求情到底是要怎樣「求」?

 

嚴官判刑時指,被告楊子俊所涉及的兩項控罪均在同日發生,需判處阻嚇性刑罰。根據現場片段所見,示威者人數遠超執勤警員,被告承認曾搬動鐵馬,其行為可給予在場人士支持,激發暴力行為,而警方當時已發出多次警告,仍遭人漠視。及至下午現場環境氣氛高漲,被告當時已戴上頭盔,有人跑出辱罵警員作出挑釁,但被告依然選擇逗留現場,再度與其他人搬鐵馬,明顯是欲延續非法集結。

 

嚴官又強調,對於被告在事件中受傷感到遺憾,但重申警方當時已多次警告,事態發展至該階段不能夠不執法,故拒納此為減刑理由。至於被告失去教席一事,嚴官認為每位專業人士都應預計到,若他們犯法便會影響其執照。被告決定參與集結時,應要預計定罪對他構成影響,不會為此減刑。

  

嚴官這番解釋,無非都是提醒楊子俊,現在這樣的結果,其實也是他自己的「咎由自取」;歸根到底,無非是因為兩個字——「犯法」。可是總有人想不明白這個道理,事實上不只是楊子俊,不少涉及2019年「反修例風波」案件的被告,在法庭上求情時,總有人提到因案件改變了人生,「無法繼續學業,失去事業前途」云云。但誠然,每一個選擇的後果都要自己承擔。當日無視各界勸喻、無懼警方警告,執意參與違法暴力活動時,就理應預料到可能受傷或被捕。如今眼下遭受的一切痛苦,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這又能怪誰,而且顯然不是求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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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龍:dragon:的傳人
    龍:dragon:的傳人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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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久釘牌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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