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陳沛敏作供完畢 稱按黎智英想法行事
【黎智英案】陳沛敏作供完畢 稱按黎智英想法行事

黎智英案今日(3月1日)踏入第36日審訊,控方才完成對第二位控方從犯證人、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的覆問,陳沛敏作供完畢。法官李運騰關注已花上約一半審期,僅處理完第二位證人。控方稱有信心下一位證人主問能在7天內完成,料將是傳召前《蘋果日報》主筆楊清奇作供。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今續盤問陳沛敏,指昨天盤問時提到「編採自主」的議題,問到陳沛敏會否記得2017年《壹週刊》曾被公布會賣盤,而《壹週刊》某期封面上印有黎智英的相片。陳沛敏稱不肯定。


辯方其後展示在2017年7月20日的《壹週刊》封面,印有黑白色調的黎智英相片,而標題為「出賣壹週刊 內幕」。辯方指出賣有「背叛」的含意。陳沛敏稱不肯定起題者是否有這個意思。辯方又問到時任《壹週刊》社長黃麗裳事後有否遭處分,陳沛敏則指自己不清楚《壹週刊》內部事情。


辯方又問到,不同報紙或傳媒有不同的報道角度屬常見。陳沛敏同意,並確認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蘋果日報》被視為較自由(liberal)及批判政府,但被問到《明報》和《經濟日報》是否較為保守時,陳沛敏稱「我唔想演釋其他傳媒個路線」。辯方續問,那《大公報》和《文匯報》是否屬支持政府。陳沛敏指「我觀察到都係」。辯方又指,傳媒有特定報道角度亦算不上有甚麼問題。陳沛敏同意「都可以咁講」。


控方覆問陳沛敏時提到,陳沛敏曾稱黎智英在2019年前一直提倡和平示威,陳沛敏指黎智英在2019年後「對於非和平手法會用一種諒解嘅態度」,她舉例指當7.1衝擊立法會事件發生時,「佢(黎智英)俾我嘅指示,我理解為佢唔想個(反修例)運動消失或者停止,所以佢對於衝擊立法會的非和平示威者,會叫我哋訪問多啲佢哋嘅心聲,令公眾諒解和明白佢哋點解咁做」。


陳沛敏供稱:「當時啲示威者之間有個口號『和勇不分』,即係團結咁嘅意思」,而由於黎智英對反修例運動有堅持,故黎智英也同意「和勇不分」的想法。她亦會按黎智英的想法行事。


控方展示黎智英在2018年5月6日曾向陳沛敏發WhatsApp訊息稱:「沛敏,例如今天的頭條我們是否可以找退休警官或前ICAC撰寫些insight融合其中?」,而該日的頭條新聞正是有關泛民主派、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被捕一事,陳沛敏說:「依個都算係黎生重視嘅新聞,因為黎生都係泛民嘅支持者」。


控方另展示2019年8月1日由林文宗向陳沛敏傳的訊息,林文宗指:「星期一頭版開天窗」,陳沛敏指該訊息與當年三罷(罷工罷課罷市)有關,她指《蘋果日報》支持罷工,經管理層商討後,認為《蘋果日報》頭版開天窗,既能解釋到《蘋果日報》「點解參加唔到罷工。但又表達咗(想參考但不能的)態度」。


陳沛敏憶述當年張劍虹曾應黎智英要求「寫過一啲毛筆字」,製作成反修例字眼、「罷工罷市罷課」的黃底黑字直幡,就此「好多同事知道黎生支持罷工」,而有一部分同事曾提出他們可否行使其罷工權利,陳稱:「咁我哋管理層就覺得,我哋作為新聞機構啲角色,我哋唔可以話參與罷工,就唔出報紙」,「公司都拗咗依個問題好耐」,最終決定以「頭版開天窗」的形式,去表達指《蘋果日報》支持罷工。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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