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國防科工局、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昨日(7月31日)宣布,將自9月起對特定無人機實施臨時出口管制。
中國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發布兩個關於無人機出口管制的公告,分別對部分無人機專用發動機、重要載荷、無線電通信設備和民用反無人機系統等實施出口管制,對部分消費級無人機實施為期兩年的臨時出口管制,同時,禁止其他未列入管制的所有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軍事目的。
有關政策將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中方已經向有關國家和地區作出通報。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此次中方適度擴大無人機管制範圍,是展現負責任大國擔當、踐行全球安全倡議、維護世界和平的重要舉措。又強調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只要用於合法民事用途,在履行相關程序後,都可以正常出口。
該發言人指出,高性能無人機具有一定軍用屬性,對其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慣例。中國作為無人機主要生產國和出口國,在充分評估論證的基礎上,決定適度擴大對無人機的出口管制,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地區。
無人機生產商大疆回應稱,該公司自成立之初,一直堅決反對將產品和技術用於任何軍事或戰爭用途。大疆從未設計和製造過軍事用途的產品和設備,也從未在任何國家推銷或銷售產品用於軍事衝突或戰爭。大疆又指,將嚴格遵守中國政府發布的無人機臨時出口管制政策,確保全面合規。
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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