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安】律政司入稟高院申禁制令 禁公眾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維護國安】律政司入稟高院申禁制令 禁公眾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政府今日(6日)通報,律政司昨日(5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HCA 855/2023),以禁止四項與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或稱 「Glory to Hong Kong」)有關的非法行為,現正等候法庭指示,聆訊日期待定。


港隊早前在數個國際賽事播放國歌時,被播成跟「港獨」有關連歌曲、即《願榮光歸香港》。有主辦機構稱是搜尋國歌時,相關歌曲都置頂所致。


律政司要求禁制任何人旨在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或具《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所界定的煽動意圖,尤其是主張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以任何方式在網上廣播、轉載、傳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願榮光歸香港》,包括其曲調或歌詞或曲詞。


律政司另要求禁制任何人旨在意圖侮辱國歌,違反《國歌條例》第7條,令他人相當可能誤會《願榮光歸香港》為香港國歌,或使人聯想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一個獨立國家並擁有其本身的國歌,以任何方式在網上廣播、轉載、傳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願榮光歸香港》,包括其曲調或歌詞或曲詞。


此外,律政司要求禁止被告協助、促使、導致、煽惑或教唆他人實施或參與上述行為,或者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他人參與相關行為。


入稟狀亦附上32條與《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YouTube影片連結,包括純音樂版及不同語言版本的《願榮光歸香港》,要求法庭下令禁止該32條影片發布,以及任何人改編《願榮光歸香港》的曲調或歌詞或曲詞。


政府發言人指出,政府申請禁制令的目的是制止任何人在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或在具煽動意圖的情況下,傳播或表演有關歌曲等;或在具侮辱國歌意圖的情況下,將有關歌曲當為香港國歌傳播或表演等,以維護國家安全及國歌的尊嚴。


發言人又說,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為維護國家安全這個正當目的,有關申請是必要、合理和合法的,符合相關人權法案的要求。事實上,禁制令既與現行法律相輔相成,亦向公眾人士明確指出上述行為可構成刑事罪行,市民不應以身試法。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7
好正
0
心心眼
0
好好笑
0
令人傷心
1
嬲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