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改革】曾國衞、麥美娟嚴詞譴責逃犯許智峯 斥妄想蠱惑禍害港人勸回港自首
【區議會改革】曾國衞、麥美娟嚴詞譴責逃犯許智峯 斥妄想蠱惑禍害港人勸回港自首

政府前日(2日)公布「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旨在重塑區議會,強化地區治理架構,回歸《基本法》的定位。惟棄保潛逃的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在社交媒體發帖,表示聯同一群所謂的「末代區議員」,聲稱特區政府的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不民主」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昨(3日)在局方社交媒體發文,嚴詞譴責許智峯,斥其仍死心不息,試圖再禍國殃民。


曾國衞及麥美娟在文中指出,逃犯許智峯是當年反中亂港的破壞分子,勾結外部敵對勢力,透過當年不完善的選舉制度,煽動蠱惑人心,奪得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席,並藉此攪亂香港,作出種種倒行逆施、助長黑暴攬炒、破壞社會秩序、阻撓政府施政、宣揚「港獨」和危害國家行為。又指許當年自詡為民主鬥士,卻是一副假面孔,結果當執法部門採取拘捕行動,他須面對法律刑責時,卻虛稱前往外國交流而騙得法庭批准,離港後去如黃鶴。對於這種連自身所作所為都不敢勇於面對的卑鄙懦弱小人,他的帖文本來是不值一哂,但考慮到其用心之惡毒,仍妄想蠱惑禍害港人。


文章提到,逃犯許智峯聲稱區議會本身有實際政治權力存在,是一個有政權正當性及可以代表香港人民權力的法治組織云云。惟《基本法》第97條正文清楚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條文清楚明確:一是區域組織的本質是「非政權性」;二是區域組織是諮詢性、服務性的組織,足證許是指鹿爲馬、鬼話連篇。若許不是對《基本法》一竅不通,就肯定是試圖再次以過往魚目混珠、顛倒黑白的慣常蠱惑技倆矇騙大衆。


文章續指,許智峯又採取以往以假亂真、混淆視聽的手法,編造了一連串毫無根據、口號式的胡言亂語,賊喊捉賊,恬不知恥。


曾國衞及麥美娟在文末再次譴責許仍死心不息,試圖再禍國殃民,倒不如坦然回港自首面對法律制裁,儘管會受到法律懲處,起碼是良心所安,日後仍可改過自身,重新做人;惟若仍執迷不悟,最終只會一輩子淪爲逃犯,終身遭人唾棄。別以為抱著外國乾爹大腿就可逍遙一世,兔死狗烹,乃千古之律。


事實上,該批參與聯署的前區議員,當中不乏被通緝的逃犯,除許智峯外,還有涉網上煽惑他人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不投票的劉珈汶、郭子健、丘文俊,以及涉選舉舞弊和企圖欺詐的林兆彬等。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許智峯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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