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鏗鏘反駁】《華爾街日報》評論文章批英揆拒撐黎智英 梁振英逐點反駁 直指英國政府知道得更清楚
【鏗鏘反駁】《華爾街日報》評論文章批英揆拒撐黎智英 梁振英逐點反駁 直指英國政府知道得更清楚

美國《華爾街日報》編輯室在本月23日刊登《說出黎智英的名字》評論文章,指斥英國首相辛偉誠日前在英國國會接受質詢,提及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件時,隻字不提黎智英的名字,没有捍衛這位「倡導民主」的「英國公民及出版商」,令人非常尷尬。


對於美國《華爾街日報》公然干預香港司法案件,更多次公開撰文撐黎智英,這次把矛頭指向英國首相,公開施壓。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Facebook發帖,逐點反駁《華爾街日報》文章的謬誤。CY指在農曆新年大初三,中國人以和為貴,避免赤口,但事實是這篇評論文章需要仔細研究。


《華爾街日報》提到「英國首相辛偉誠並未就出版商及英國公民(黎智英)被拘禁一事發言」,CY指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這是香港法治的精髓所在,而英國公民也不例外。


《華爾街日報》又標籤黎智英為「民主倡導者」。CY指根據《中英聯合聲明》中有關行政長官任命問題的規定,「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換言之,即使沒有選舉,英國政府亦已經同意,由中國政府任命香港行政長官。


文章又稱,「根據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中國同意由 1997年開始,50年內維護香港的法律自治和香港人民的基本權利。」CY反駁指,《中英聯合聲明》中沒有任何地方出現「維護香港法律自治」字眼,而他又強調,在英國統治下,香港從來沒有任何自治可言,包括彭定康在內的所有港督,全都是由英國政府任命,完全沒有徵求香港人的意見。在任命公布前,香港人甚至連他們的名字都不知道。再者,他們全是外國人,這是自治嗎?


《華爾街日報》稱中共對待黎智英及其他政治犯的做法,違反了國際條約,「讓人懷疑中國作出的每一個承諾。」CY再次駁斥,指《華爾街日報》編輯室應研究並引用《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然後告訴大家哪裡違規」。實際上,《基本法》要求香港制定國家安全法,但25年過去,香港還沒有就23條立法。


最後《華爾街日報》又指,辛偉誠沒有向中方說出真相,「是一種尷尬」。CY反駁指,「我認為英國首相知道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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