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21日)上午於新界區拘捕一名42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方同日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和辦公室,檢獲懷疑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警方調查發現,該名被捕男子涉嫌透過不同社交平台多次發布具引起他人憎恨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煽惑他人侮辱國旗和國歌的煽動意圖帖文,該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據《星島日報》引述消息指,被捕的42歲男子姓王,任職速遞員,於2021年至2022年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平台帳戶,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訊息,又曾呼籲反防疫政策人士反抗,企圖延續反修例期間暴徒的違法行為。
消息又指,近日該名男子曾轉載南韓播錯中國國歌片段,自行配上具「港獨」意識的句子,肆意侮辱國歌,公然侵犯國家尊嚴,更引發及煽動其他反政府人士仿傚轉載。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已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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